近日,安徽省國土資源廳、省財政廳下發《關於加強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的通知》,明確“十二五”期間,安徽省將建設2631萬畝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完成情況將納入年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考核內容,通過抽查等方式進行考核,並根據考核結果實施獎懲。
高標準基本農田,是指通過土地整治建設形成的集中連片、設施配套、高産穩産、生態良好、抗災能力強、與現代農業生産和經營方式相適應的基本農田。建設旱澇保收高標準基本農田,是促進耕地保護、提高節約集約用地水平的重要手段。通知指出,各級國土資源、財政部門要加強與農業、水利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建立“政府主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為主體、國土搭臺、部門參與、統籌規劃、整合資金”的工作機制;明確高標準基本農田管護主體,落實管護責任,對已建成和新建的高標準基本農田及時劃界、設立標誌、上圖入庫,實行永久保護。新增經適當投資可達標的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項目資金,將實行預算和決算制度,專款專用,專賬核算。
各地要加大投入,對建成的高標準基本農田進行質量等級評定;建立高標準基本農田質量長期監測點,開展耕地土壤養分、環境質量監測,大力推廣測土配方施肥和秸稈還田,積極增施有機肥,不斷提高高標準基本農田地力;利用農村土地整治監測監管系統,對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實行全程監管。對按時按質完成省下達年度任務的市,將在次年給予建設用地指標獎勵;對未能按時按質完成年度任務的市,將給予通報批評,不再安排次年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指標。對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項目,將責令限期整改,並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記者 桂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