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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門通知聯合開展短信群發設備專項整治行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7月12日 09時24分   來源:工商總局網站

    日前,國家工商總局會同工信部、公安部、稅務總局和質檢總局印發《關於進一步聯合開展短信群發設備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部署在全國聯合開展為期3個月的短信群發設備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非法生産銷售短信群發設備違法犯罪行為。

    《通知》指出,開展短信群發設備整治是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針對當前發票違法犯罪活動的特點,要繼續抓好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各項工作,堅決遏制發票違法犯罪活動的多發勢頭。目前非法生産銷售短信群發設備及相關軟體的現象又有所抬頭,為違法犯罪分子發佈銷售假發票等有害信息提供了平臺,必須堅決予以整治。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從維護國家正常經濟秩序和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短信群發設備專項整治,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長期性,精心組織,狠抓落實,毫不鬆懈地抓好短信群發設備專項整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門要組織執法力量,對電子産品市場、通信産品市場、手機卡銷售市場以及周邊流動商販等經營場所進行重點清查,查處無照經營、銷售無産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商品,以及銷售無中文標明的産品名稱、生産廠廠名和廠址的短信群發設備行為。對有關部門認定為非法生産、銷售短信群發設備的企業和個人發佈的違法廣告,要依法查處;對非法製作、銷售群發短信軟體的違法行為,要依法一併查處。對查獲的有關産品設備,要及時提請通信管理部門認定;對重要案件線索要追根溯源,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通知》強調,各地工商部門要繼續發揮好牽頭作用,組織協調好專項整治工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週密進行部署,紮實推進專項整治行動部署的各項工作,確保取得實效。在專項整治行動中,要切實加強與通信管理、公安、稅務、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的協調配合,積極探索建立部門之間及時溝通情況、聯合開展行動、轉交或移送線索及案件的工作機制,加強信息報送和成果總結工作,對於重大案情要一事一報。

    《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開展短信群發設備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及時對群眾進行安全提示,引導群眾增強防範意識,引導廣大生産企業和經營業戶守法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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