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7月20日)湖北省公安經偵總隊披露,自今年2月21日起在全省實施打擊合同詐騙犯罪以來,共已立案1846起,涉案金額為34.8億元,挽回經濟損失14億余元。
經偵總隊負責人説,合同詐騙案件是一種易發性、多發性經濟犯罪,破壞社會誠信,擾亂市場秩序,阻礙經濟發展。今年省公安經偵總隊實施了打擊合同詐騙專項行動,發現6類詐騙較為普遍,提請公眾注意防止受騙。
加盟詐騙猖獗。不法分子註冊成立所謂的高科技公司或商貿公司,在互聯網上發佈廣告,以免費配貨、一折供貨、高價回收等優惠為誘餌,誘騙投資者簽訂格式陷阱合同。根據不法分子提供的設備,加盟者實際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産品質量、數量、交貨時間。不法分子遂以不符合同規定為由,詐騙投資者加盟費、定金等。
涉眾詐騙常見。香港鼎鑫元實業國際集團以合作開發環保項目急需資金為由,以每月7分的高息為誘餌,先後與40余名受害人簽訂投資合同,詐騙資金840余萬元。
涉外詐騙影響惡劣。犯罪嫌疑人康某等註冊成立襄陽沃萊寶進出口有限公司,並與德國某公司簽訂虛假合同,騙取合同保證金和公證費8000余歐元,還分別在南京、四川等詐騙美國、法國、荷蘭等10余家外國貿易公司。
涉農詐騙坑農。潛江中盛農機有限公司假冒數十農民,利用虛假購機合同騙取國家農機購置補貼55萬餘元。犯罪嫌疑人黃某等5人誘騙養殖戶購買劣質魚苗,使竹溪等地50余養殖戶遭受損失150余萬元。
勞務輸出詐騙侵害農民工利益。犯罪嫌疑人戴某與23名農民工簽訂科威特勞務合同,收取押金24萬餘元,之後不履行合同,攜款逃逸。“飼料”詐騙死灰復燃。湖北昌魚飼料有限公司李某以高價在互聯網發佈收購玉米、大豆、小麥等信息,引誘外地農民供貨,要求貨主將玉米送至指定倉庫,編造各種藉口騙貨主離開,採取摻假、調包等欺詐手段,強行壓低價格從中牟利90余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