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日前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中等職業學校非全日制教育管理的通知》。
根據通知,非全日制教育新生統一使用福建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電子學籍註冊,註冊時學生學習形式選擇“靈活學制”,單獨編訂非全日制教育新生名冊,嚴禁將非全日制教育學生註冊為全日制教育學生。新生實行春、秋兩季註冊,春季註冊截止日期為4月20日;秋季為11月20日。
通知要求,非全日制教育的專業設置要對接區域産業、地方支柱産業,積極開設面向新農村建設、先進製造業、現代服務業的專業,但不得開設國家控制的教育類的學前教育專業和公安司法類的保安專業,開設醫藥衛生類相關專業的,需報省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確認。
非全日制教育實行學分制管理和彈性學習制度,按初中畢業學歷及同等學力錄取的非全日制教育學生,學習時間原則上為3-6年,最短不少於2年;按高中畢業及以上學歷和同等學力錄取的,學習時間原則上為1-3年。學生就讀前已取得國家承認的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相關專業課程可免考並獲得相應學分。對學生在參加各種知識、技能、文藝、體育等競賽中受到的表彰和獲得的獎勵,應酌情獎勵一定學分;對學生在工作崗位上通過發明創造、技術創新等,為企業帶來一定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學校應與用人單位一起根據實際情況獎勵一定學分。計入學生畢業有效學分的累計獎勵學分上限為20分。(記者 鄭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