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物資儲備局2011年決算公開有關問題的説明
國家物資儲備局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的司局級機構,負責擬定國家戰略物資儲備的戰略和規劃,組織國家戰略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日常管理。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提出國家戰略物資儲備政策和任務的建議;
(二)負責擬定國家戰略物資儲備戰略和規劃;
(三)起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草案和部門規章;
(四)組織國家戰略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日常管理;
(五)管理國家物資儲備行政和事業單位國有資産;
(六)領導所屬物資儲備管理機構。
一、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國家物資儲備局內設綜合處、法規處、應急處、財務處、物資管理處、基本建設處等15個處室。在全國26個省、市、自治區設有儲備物資管理局、辦事處,負責所轄儲備物資和儲備倉庫的管理與監督檢查。截至2011年底,國家物資儲備共有238個預算單位,其中本級1個、二級預算單位26個、三級預算單位(事業單位)211個。行政事業單位在職15954人,其中公務員1032名、事業單位14922人;離退休12401人,其中行政機關1330人,事業單位11071人。
二、部門決算情況
2011年公共預算收入決算217648.0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124648.33萬元,事業收入81801.01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2425.87萬元,附屬單位繳款140萬元,其他收入8632.80萬元。
2011年公共預算支出決算232267.6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91263.02萬元(“三公經費”支出2727.23萬元),項目支出38876.69萬元,經營支出2127.92萬元。
2011年公共預算支出決算超收入部分為上年項目結轉資金在2011年支出。
三、收入來源和支出構成
(一)收入來源
主要收入來源為財政撥款,資金缺口部分通過國有資産有償使用收入彌補。事業單位利用閒置庫容和設備,通過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按稅法規定交納各項稅賦後,用於彌補事業單位經費缺口。
(二)支出構成
預算支出內容包括:(1)人員的經費支出,包括在職和離退休人員支出;(2)維持單位正常運轉的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水電、差旅、郵電、交通、公務接待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支出;(3)專項業務的項目支出,包括鐵路專用線、護庫武警和民兵支出、倉庫建設、倉庫安防等項目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
2011年“三公經費”預算為3028.11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100萬元,車輛購置及運行費1769.97萬元,公務接待費1193.54萬元。2011年決算支出2727.23萬元,減支300.88萬元,降幅10%。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87.2萬元,減支12.8萬元;車輛購置及運行費1540.82萬元,減支229.15萬元;公務接待費1099.21萬元,減支94.33萬元。
2012年“三公經費”預算維持2011年規模為3028.11萬元。
(一)車輛編制
1、根據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車輛編制核定和處置原則,本級、離退休管理機構和機關服務中心公務用車編制為11台,實有11台。
2、按照中央公車治理辦的要求,以《關於儲備物資管理局、辦事處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儲局國資[2011]315號)對所屬26個行政單位編制進行核定。經核定,26個管理局、辦事處公務用車編制226台;26個管理局、辦事處機關服務中心公務用車編制52台,其他事業單位車輛編制數暫未核定。
3、截至2011年5月31日,26個行政單位公務用車實有129台,211個事業單位公務車實有681台。
(二)因公出國(境)情況
2011年,國家物資儲備局使用財政撥款開支的“因公出國”經費87.2萬元,使用單位包括國家物資儲備局、各儲備物資管理局、辦事處和直屬事業單位,一是用於我局組織赴美國培訓團組,進行美國礦産資源、能源儲備制度及相關政策和現代物流先進理念技術培訓,共19人參加。另有1人參加駐國家發改委監察局政府公共服務政策與投資項目監管赴英國培訓團;二是用於參加其他單位考察團組,執行有色金屬訂貨及尾礦結算、談判和簽訂合同,以及考察成品油進口和企業儲備及國外礦産資源情況政策等任務,共10人參加。
五、科目和名詞解釋
(一)收入類
1、事業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物資出庫收入、裝卸收入、倉儲收入、設計收入、教學收入、港口收入等。
2、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3、附屬單位繳款:反映下級單位上繳收入和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繳的收入,主要包括企業、公司、招待所等上交收入。
4、其他收入:反映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包括種養業收入、包裝物出租收入、利息收入、投資收益、捐贈收入等。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後按國家規定提取、用於彌補以後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二)支出類
1、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2080501): 反映國家物資儲備局本級離退休人員經費支出。
2、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2080503):指國家物資儲備局用於離退休幹部處日常運轉和為離退休人員提供管理服務的支出。
3、未歸口管理局行政單位離退休(2080504):反映國家物資儲備局所屬26個管理局、辦事處本級未歸口管理的離退休人員經費支出。
4、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80599):反映國家物資儲備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醫藥費預算。
5、住房公積金(2210201):根據國家住房改革政策和財政部規定,按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6、提租補貼(2210202):按照《關於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行政事業單位提高房租增發補貼的通知》(國管房[1999]267 號)向職工發放的租金補貼。
7、購房補貼(2210203):按照國家住房改革政策規定,向符合條件的職工(含離退休人員)發放的購買住房補貼。
8、物資事務(22202):反映國家物資儲備部門用於保障行政事業單位正常運行必須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9、事業單位經營支出: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2011年支出決算公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