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財政部下發了《關於2012年度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財金[2012]80號),2012年,中央財政森林保險保費補貼區域新增河北、安徽、河南、湖北、海南、重慶、貴州、陜西8省(市)。文件要求新增加的中央財政森林保險保費補貼省(市)在制定森林保險方案時,應選擇有條件、有能力、有意願的縣、市先行試點,待條件成熟後再逐步推開。保費補貼比例公益林在地方財政至少補貼40%的基礎上,中央財政補貼50%;商品林在省級財政至少補貼25%的基礎上,中央財政補貼30%。
截至2012年,納入中央財政森林保險保費補貼範圍的有福建、江西、湖南、遼寧、浙江、雲南、廣東、廣西、四川、河北、安徽、河南、湖北、海南、重慶、貴州、陜西17個省(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