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總量平穩增長 就業局勢保持穩定
——從十六大到十八大經濟社會發展成就系列報告之三
十六大以來,我國人口總量低速平穩增長,人口生育繼續穩定在低水平,人口文化素質不斷改善,城鎮化水平進一步提高,人口婚姻、家庭狀況保持穩定。積極就業政策的確立和實施,有力地促進了就業總量的穩步增加和就業結構的進一步優化,就業質量有所提高,城鎮失業得到了有效控制,全國就業局勢整體上保持基本穩定。
一、人口總量低速平穩增長,人口素質進一步提高
(一)人口總量低速平穩增長
十六大以來,我國人口繼續保持低速平穩增長。2011年年末中國大陸人口總量為134735萬人,比2002年增加6282萬人,年均增長率為0.53%。人口自然增長率逐年下降,由2002年的6.45‰降至2011年的4.79‰,比2002年下降了1.66個千分點。人口增長的絕對數量在逐年減少,年增加人口由2002年的826萬人減少至644萬人。我國大陸人口占世界人口的比重繼續下降,由2002年的20.3%降至2011年的19.5%,為世界人口的健康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分地區看,東中西仍然保持“東多西少”的人口格局。2011年末,東部[1]人口為55445萬人,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口合計的41.4%;中部人口為42374萬人,佔31.6%,西部人口為36222萬人,佔27.0%,西部地區人口增長略快於中部地區。
人口生育繼續穩定在較低水平。2011年我國的人口出生率為11.93‰,全年出生人口為1604萬人,出生率比2002年下降了0.93個千分點。2002-2011年我國平均每年出生人口為1603萬人。
從全國總人口的年齡結構來看, 2011年全國15-64歲人口首次超過十億,達到100283萬人,佔總人口的74.4%,比2002年增加了9981萬人,比重增加了4.1個百分點。2002-2011年,15-64歲人口總量逐年增加,平均增長速度為1.17%。
(二)人口素質進一步提高
從各種受教育程度人口占總人口比重看,2010年大專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比重為8.9%,比2002年提高了4.5個百分點,小學文化程度人口占26.8%,比2002年降低了5.96個百分點,而高中和初中文化程度人口比重均有不同程度提高,分別達到14.0%和38.8%。文盲率繼續降低,2010年我國人口粗文盲率為4.08%,比2002年的9.16%下降了5.08個百分點。
(三)城鎮化水平穩步提高
十六大以來,我國城鎮化發展迅速,2002年至2011年,我國城鎮化率以平均每年1.35個百分點的速度發展,城鎮人口平均每年增長2096萬人。2011年,城鎮人口比重達到51.27%,比2002年上升了12.18個百分點,城鎮人口為69079萬人,比2002年增加了18867萬人;鄉村人口65656萬人,減少了12585萬人。
分地區看,西部城鎮化發展速度快於東部,中部又快於西部。2011年,東部地區城鎮人口比重61.0%,中部和西部城鎮人口比重分別為47.0%和43.0%,與2010年相比,東中西分別上升1.1、1.7和1.6個百分點。中西部地區近年來城鎮化發展速度較快,但與東部地區的差距仍然較大。至2011年底,城鎮人口比重超過50%的省份已達15個,湖北、山東、海南三省首次超過50%;繼上海市、北京市之後,天津市城鎮人口比重2011年首次超過80%。
(四)人口婚姻、家庭狀況保持穩定
2011年我國人口婚姻狀況仍保持相對穩定,呈現出未婚比例低、有配偶比例高、離婚比例低等基本特徵。在15歲及以上人口中,未婚比例為20.8%,初婚有配偶比例為70.8%,再婚有配偶比例為1.6%,離婚比例僅為1.3%,喪偶比例為5.5%。與2002年相比,有配偶比例、喪偶比例分別降低1.2和0.4個百分點,未婚比例、離婚比例分別增加了1.3和0.3個百分點。
家庭戶規模繼續保持平穩下降的趨勢,2011年,我國平均家庭戶規模為3.02人,比2002年減少了0.37人。分城鄉看,城鎮平均家庭戶規模不足3人,小于鄉村平均家庭戶規模。隨著家庭戶規模的縮小,以父母與未婚子女組成的核心家庭為主的“二代戶”是目前最典型的家庭戶類型,其佔家庭戶比重接近50%,其次是一代戶和三代戶,分別為35.4%和16.9%,四代及以上戶佔家庭戶的0.7%。
二、積極就業政策取得成效,就業保持基本穩定
(一)就業人員總量穩步增加
2011年末,我國就業人員總量達到76420萬人,比2002年的73280萬人增加3140萬人,年均增加348.9萬人。其中,全國城鎮就業人員總量由2002年的25159萬人增加到35914萬人,累計增加10755萬人,年均增長超過4%;2011年末,全國鄉村就業人員總量由2002年的48121萬人減少到40506萬人,累計減少7615萬人,年均減少1.9%。
(二)就業結構更加合理
隨著就業人員總量進入穩定增長期,就業結構優化步伐明顯加快。
1、城鎮就業比重迅速上升。隨著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城鎮吸納就業的能力持續增強,有力地促進了鄉村富餘勞動力向城鎮地區的轉移。十六大以來,我國城鎮就業人員保持快速增長,城鎮就業人員佔全國就業人員總量的比重從2002年的34.3%上升到2011年的47.0%。
2、二、三産業就業人員比重持續提高。隨著非農産業的迅速發展,我國二、三産業就業比重持續提高。十六大以來,我國第一産業就業人員從2002年的36640萬人減少到2011年的26594萬人,年均減少1116.2萬人;第二産業就業人員從2002年的15682萬人增加到2011年的22544萬人,年均增加762.4萬人;第三産業就業人員從2002年的20958萬人增加到2011年的27282萬人,年均增加702.7萬人。我國三次産業就業人員的比重由2002年的50:21.4:28.6轉變為2011年的34.8:29.5:35.7。第一産業年均下降約1.7個百分點,第二産業年均上升0.9個百分點,第三産業年均上升0.8個百分點。
3、非公有制經濟就業人員大幅增加。隨著國家鼓勵非公經濟發展、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政策的實施,非公經濟在吸納就業方面的作用進一步增強。2011年末,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外商和港澳臺商投資企業等其他經濟類型單位就業人員6536萬人,比2002年增加4359萬人,年均增加484.3萬人;城鎮私營個體就業人員為12139萬人,比2002年增加了7871萬人,年均增加874.6萬人。十六大以來,城鎮非公有制經濟共吸納就業12230萬人,年均增加超過1300萬人。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不僅為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也成為緩解城鎮就業壓力,吸納農村富餘勞動力的重要途徑。
(三)就業質量進一步提高
隨著就業規模的穩步增加和就業結構的不斷改善,就業質量也在不斷提升。
1、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增加。在就業人員總量增加的同時,就業比較穩定、就業質量較高的城鎮非私營單位[2]就業人員也呈逐年增加態勢。截至2011年末,我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已經達到14413萬人,比2002年末增加3428萬人,年均增加381萬人。
2、勞動合同簽訂率上升。隨著企業管理的逐步規範,特別是《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企業就業人員的勞動合同簽訂率逐步提高。根據勞動力調查數據測算,2011年,我國各類企業就業人員的勞動合同簽訂率已經達到59.7%,比2005年提高10個百分點。分企業類型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為91.3%,提高11個百分點;集體企業為76.6%,提高26.7個百分點;私營企業為46.9%,提高18個百分點;其他類型企業為61.6%,提高5個百分點。
(四)城鎮失業得到有效控制
十六大以來,我國正值勞動年齡人口增長高峰,農村勞動力轉移速度明顯加快,就業總量矛盾突出,結構性矛盾加劇。特別是2008年的國際金融危機,更對我國就業形勢産生了較大衝擊,使我國就業面臨著較大的壓力。
面臨巨大的就業壓力,我國政府實施了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採取多種措施努力擴大就業,同時加強了對失業的調控力度,積極穩妥地應對各種就業矛盾和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就業工作帶來的不利影響,保持了就業形勢的基本穩定。據統計,自2002年以來,我國城鎮登記失業率始終保持在4.0%—4.3%的較低水平,城鎮登記失業人數維持在1000萬人以下,為創建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推動經濟社會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注:本圖數據來源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五)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日益完善
積極就業政策的實施,有力地促進了我國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的建設和發展。2007年頒布的《就業促進法》及一系列配套法規,強化了政府促進就業的責任,明確了促進就業的工作機制,為積極就業政策的長期實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我國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基本形成,初步構建了覆蓋中央、省、市、區縣、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五級管理、六級服務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網絡,免費為勞動者提供政策諮詢、就業信息發佈、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等就業服務。到2011年底,全國共有縣區以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1萬多個,街道、鄉鎮服務窗口3.9萬多個,覆蓋了98%的街道和96%的鄉鎮,7.8萬個社區(佔全部社區的95%)和部分行政村聘請了專職或兼職的工作人員。2002年以來,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累計為各類求職者成功介紹工作17868.2萬人次。各類職業培訓機構26284所,累計組織技能、轉崗、創業等各類培訓9554萬人次。
十六大以來,我國的人口和就業工作取得了長足的進步。我們應繼續優化人口結構,提高人口素質,促進人口資源環境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堅定不移地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促進就業總量增長,促進就業結構優化,促進就業質量提高,不斷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
注:
[1] 東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11個省市;中部包括: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省;西部包括: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個省、市、自治區。分地區人口未包括現役軍人數,且未根據2011年人口變動情況抽樣誤差和調查誤差進行修正。
[2] 城鎮非私營單位,指城鎮範圍內全部國有、城鎮集體、聯營、股份制、外商投資及港澳臺商投資等法人單位,不包括私營法人單位和個體工商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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