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推動高校創業教育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建設,切實加強高校創業教育工作,日前,教育部印發了《普通本科學校創業教育教學基本要求(試行)》,對普通本科學校創業教育的教學目標、教學原則、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教學組織作出明確規定。
《基本要求》強調,在普通高等學校開展創業教育,是服務國家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人力資源強國的戰略舉措,是深化高等教育教學改革、提高人才培養質量、促進大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途徑,是落實以創業帶動就業、促進高校畢業生充分就業的重要措施。要堅持面向全體、注重引導、分類施教、結合專業、強化實踐的原則,以教授創業知識為基礎,以鍛鍊創業能力為關鍵,以培養創業精神為核心,使學生掌握創業的基礎知識和基本理論,熟悉創業的基本流程和基本方法,了解創業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激發學生的創業意識,提高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創業能力,促進學生創業就業和全面發展。要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以課堂教學為主渠道,以課外活動、社會實踐為重要途徑,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創新教育教學方法,努力提高創業教育教學質量和水平。
《基本要求》強調,各高校要把創業教育教學納入學校改革發展規劃,納入學校人才培養體系,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評估指標,建立健全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制定專門計劃,提供有力教學保障,確保取得實效。各高校應創造條件,面向全體學生單獨開設“創業基礎”必修課;明確職能部門,負責研究制定創業教育教學工作的規劃和相關制度,統籌協調和組織學校創業教育教學工作;根據專任為主、專兼結合的原則,按照學生人數以及實際教學任務,合理核定專任教師編制,配備足夠數量和較高質量的創業教育專任教師。
《基本要求》明確要求各高校要結合學校實際,把創業教育教學效果作為學校本科教學評估的重要內容,作為本科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指標,加強自我評估和檢查,並體現在學校本科教學質量年度報告中,主動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