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長江上游水庫群(含水電站、航電樞紐等水工程)綜合效益,統一規範水庫群聯合調度,近日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正式批復了《2012年度長江上游水庫群聯合調度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這是國家防總批復的首個大江大河水庫群聯合調度方案,也為其他江河水庫群聯合調度管理提供了借鑒。
《方案》統籌考慮上遊與下游、汛期與非汛期、洪水與水量、單庫與多庫的調度,對三峽、二灘、紫坪埔、構皮灘、碧口等10座納入2012年調度範圍的水庫的調度原則和目標、洪水調度、蓄水調度、應急調度、調度權限、信息報送和共享等方面進行了明確,為水庫群聯合統一調度提供了依據。《方案》統籌協調各水庫所在河流防洪、水量調度與長江中下游幹流防洪、水量調度關係,在流域遭遇大洪水時,充分發揮水庫群對長江流域的整體防洪作用;汛後或汛末實施有序逐步蓄水,提高水庫蓄滿率,同時避免集中蓄水對水庫下游河段或長江中下游帶來的不利影響。隨著長江上遊干支流其他水庫的陸續建成運用,《方案》將及時進行修訂。
國家防總要求長江防汛抗旱總指揮部、流域內有關各省(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和有關發電集團公司,認真落實方案中確定的各項任務和措施,合理安排水庫群的蓄、泄水時機,協調防洪與興利的關係,確保防洪和供水安全,充分發揮水庫群的綜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