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湖北省教育廳召開規範普通高中辦學行為視頻會議,針對當前普通高中存在的、社會反響強烈的問題進行整改動員和佈置。按照要求,已經違規招收復讀生的公辦高中要採取措施堅決予以清退,民辦高中招生要根據其辦學能力“下足”招生計劃,高中學校必須開齊課程、開足課時。
公辦普通高中不得招復讀生
“公辦高中違規招收復讀生”、“坐收挂名學生學籍管理費,一些民辦學校成了‘空殼學校’”,本報8月12日、26日報道的這些現象引起了省教育廳高度重視。在昨日的會議上,該廳相關負責人指出,這些不規範辦學行為禁而不止,嚴重損害了教育部門的社會形象。
省教育廳表示,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辦復讀班、招收復讀生,已經招收復讀生的學校,要採取措施予以堅決清退。各地要通過開學檢查、舉報核實、明查暗訪等多種方式,檢查復讀生的招生情況,省教育廳將通過實地檢查和網絡調查等方式,開展復讀生專項檢查。一經查實,省級示範高中辦復讀學校(復讀班)的,直接取消省示範資格;省級示範高中招收復讀生的,給予警告並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省示範資格。鼓勵和支持各地開展高中佈局結構調整,鼓勵和支持各地利用剩餘公辦高中資源舉辦補習學校,招收復讀生。
民辦高中招生計劃要“下足”
今年,部分地區一味擠壓民辦高中招生計劃,使其發展環境更為嚴峻。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昨日特別強調,各地要立足於促進民辦高中教育積極健康發展,規範民辦高中招生行為。地方教育部門要認真核實每一所民辦普通高中的辦學條件、師資力量、教育水平和依法依規辦學情況,根據辦學能力核定辦學規模,按照實際辦學規模“下足”招生計劃。
異地中考生申請本地入學,須持有中考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門出具的初中畢業學校、初中學籍號、中考報名號、考試成績證明及錄取批次等信息,按照對等入學原則,在不突破接受地招生計劃的前提下,由接收地招生管理部門安排高中學校就讀。
學生抄襲實踐報告拿不到學分
據介紹,今年省教育廳組織了對各高中學校春季課程實施情況的檢查評估,初步結果顯示,一部分學校高一年級實行了文理分科,相當一部分學校高二年級沒有開齊課程。省教育廳昨要求,各高中一定要嚴格執行普通高中課程設置方案,開齊課程、開足課時。該廳每學期都要開展開課情況調查,今後,學生學分授予要與學校課程評價情況相結合,經查實學校沒有開設的課程,不能授予學生學分。“一些學校讓數學老師主管綜合實踐活動課,該課程就間接淪為了數學課。”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説,湖北省高中綜合實踐活動課和信息技術課通過網絡實行過程管理。學生提交的研究性學習報告要核實學生是否有抄襲情況,凡認定為抄襲的報告,不能授予相關學生學分;學生要通過網絡提交信息技術課課堂作業,只有作業量達到規定要求,才能授予學分。
課改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將被提供給高校,作為高校選拔新生的參考依據。
嚴禁亂收費,一生一科一輔
據了解,在教育系統行風問題情況通報中,近一半是舉報髮發教輔材料。為治理中小學濫編髮發教輔材料問題,湖北省對教輔材料的評定、推薦、選用等提出了規範要求。高中精心評選和推薦教輔材料,在學生任一學習階段,學校只向學生推薦一套教輔材料,切實做到一科一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