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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職業培訓工作的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9月07日 10時00分   來源:重慶日報

    對多個培訓項目進行統籌管理,避免重復培訓;政府購買培訓成果,市場需要什麼培訓什麼……近日,重慶市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職業培訓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出臺多項措施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

    推行實名培訓 杜絕造假騙補貼

    “目前,國家九個部委均設有職業培訓項目,如國務院扶貧辦的‘雨露計劃’、農業部的‘陽光工程’等,俗稱‘九龍治水’。”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稱,這些項目下放到地方,由於渠道多、資金大,如果監管不到位,極易出現以“假培訓”騙補貼或重復培訓的情況。有培訓人員就反映:“參加了不同部門組織的兩三次培訓,每次內容都差不多。”

    為了改變這一現狀,加強對職業培訓的管理,根據《意見》,我市將設立統籌辦,對各類政府補貼職業培訓項目,統一制定職業培訓規劃、統一培訓機構備案、統一培訓標準、統一培訓質量考核。“比如,將一個農民培養成合格焊工,需要培訓哪些內容,培訓多少課時,需要多少培訓資金,都會出臺統一標準。”該負責人舉例説。

    值得一提的是,統籌辦將建立職業培訓信息管理平臺,實行培訓實名制。其中,將明確定點培訓機構、培訓項目及班次、人員和職業培訓補貼資金,以便掌握培訓人員的基本情況,實現動態監測,確保培訓的真實性。

    工種越緊缺 培訓補貼越高

    《意見》的另一亮點,是將職業培訓補貼標準與培訓成本、培訓工種緊缺程度挂鉤。

    具體而言,下一步重慶市擬出臺《職業培訓成本及市場需求程度目錄》,將産業結構調整和重點建設項目對技能人才的需求程度由高到低分別為非常緊缺、緊缺、一般緊缺。其中,緊缺高級人才的培訓將享受更高的財政補貼。比如,機械行業的車工、維修電工、數控車工和家政服務業的養老護理員,由於市場需求大,培訓成本高,政府對其的補貼比例也將相應提高。

    另外,《意見》也強調,財政購買的不是培訓過程,而是培訓效果——只有在培訓人員獲取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前提下,政府才會給予相應的補貼。市人社局負責人稱,人社系統的崗前培訓、提升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等3類培訓,已于本月實施上述規定,其他系統的培訓項目也將在近期跟進。

    鑒定補貼範圍擴大

    對職業資格鑒定費用,政府補貼範圍也將從現在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和退役士兵(士官)三類人群的基礎上,增加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兩類,補貼標準達到80%以上。

    同時,鑒定補貼職業也將擴大到國家已頒布職業標準的所有職業(工種),從現在的80余種增加到近2000種。

    另外,《意見》也明確培訓機構管理實施“誰舉辦、誰負責,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為全市千余家培訓機構戴上“緊箍咒”。 (記者 文晶 實習生 劉俊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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