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水法貫徹落實力度
推進依法治水管水進程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修訂實施十週年座談會上的講話
水利部部長 陳雷
(2012年9月18日)
尊敬的陳至立副委員長,各位領導、同志們:
2002年10月1日,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正式施行。十年來,在各級黨委、人大、政府和有關部門及社會各界的關心、重視和大力支持下,水利部門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認真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水法》,紮實推進依法治水管水,各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一是新時期治水思路不斷豐富完善。水利部黨組把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與治水興水實踐緊密結合起來,堅持中央水利工作方針,不斷豐富完善可持續發展治水思路,與時俱進地提出民生水利發展理念,加快解決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水利問題,著力構建保障民生、服務民生、改善民生的水利發展格局。
二是水利立法工作取得重要進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汛條例》等法律法規得到修訂,《取水許可管理辦法》、《水量分配暫行辦法》等部門規章及時出臺。目前,由4部法律、18部行政法規、50余件部門規章及800余件地方性法規規章組成,適合我國國情水情的水法規體系基本建立。
三是水資源管理各項制度逐步落實。《水法》確立的水利規劃、水資源論證、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取水許可和水資源有償使用、水功能區管理等各項制度得到落實,一批重要水利規劃付諸實施,水資源統一管理格局基本形成,城鄉涉水事務一體化管理加快推進。
四是水利社會管理水平不斷提高。科學應對了歷次嚴重洪澇、乾旱、颱風、泥石流等災害,確保了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累計查處水事違法案件近50萬件,調處水事矛盾糾紛8萬餘件,有效維護了水事秩序和社會穩定;水利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不斷深化,水利科學發展體制機制逐步建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政務公開、行政復議等工作深入推進,水利公共服務能力不斷提高。
五是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成效顯著。十年來,國家對水利建設的投入持續增長,總投資達1.4萬億元。大江大河大湖得到全面系統治理,一大批重點水利樞紐工程和水資源配置工程相繼建成,防洪薄弱環節建設不斷加快,農田水利事業持續向好,城鄉居民飲水安全條件大為改善,水利基礎支撐和保障能力明顯增強,廣大人民群眾從水利發展中得到更多實惠。我國以佔全球6%的淡水資源、9%的耕地保障了佔全球21%人口的吃飯問題,以佔世界平均水平60%的人均綜合用水量保障了國民經濟3倍於世界經濟平均增長率的高速增長,水利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六是全社會依法治水觀念明顯增強。依託世界水日、中國水周、全國法制宣傳日等載體,組織開展了大量內容豐富、主題鮮明、形式新穎、貼近實際的《水法》宣傳教育活動,圓滿完成了“四五”、“五五”普法任務,全面實施“六五”普法規劃,弘揚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增強了全社會的水憂患意識和水法治觀念。
十年水利改革發展實踐證明,《水法》是一部符合我國國情水情、對治水管水具有重要引領保障作用的盛世良法。在貫徹實施《水法》工作中,我們積累了寶貴經驗,獲得了深刻啟示。一是必須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大力推進水利法治化進程,不斷提高依法治水管水能力和水平。二是必須堅持科學發展觀,尊重自然規律、經濟規律、社會規律和水利發展規律,促進人與水、人與自然和諧相處。三是必須堅持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讓廣大人民群眾共享水利改革發展成果。四是必須堅持發展這個第一要務,夯實水利基礎設施,提高水利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能力。五是必須堅持解放思想、改革創新,積極探索水利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永葆水利事業生機與活力。六是必須堅持發揮社會主義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制度優勢,廣泛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水利建設,形成政府社會協同治水興水的強大合力。
《水法》修訂實施以來水利工作取得的成效,是黨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高度重視、親切關懷的結果,是中央和國家有關部門、地方各級黨委人大政府以及社會各界鼎力支持、合力推進的結果,也是廣大水利幹部職工辛勤付出、無私奉獻的結果。特別令我們感動的是,多年來,全國人大對水利工作極為關心、特別關注、非常關切,不斷加大水利立法力度,不斷加強水利執法檢查工作,不斷深化水利重點工作監督。吳邦國委員長和各位副委員長多次視察水利工作、出席有關活動、作出重要指示,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還就農田水利建設和保障飲用水安全工作情況開展專題詢問。全國人大環資委、農委等有關專門委員會多次深入基層對水利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全國人大代表開展專題調研,舉辦中華環保世紀行等一系列活動。全國人大代表為水利工作積極建言獻策、發表真知灼見,對水利工作給予強有力的指導、監督、幫助和支持。借此機會,我代表水利部和全國水利系統106萬幹部職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及其各專門委員會,向國務院法制辦等有關部門,向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謝!
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關鍵時期。2011年中央1號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會議對加快水利改革發展作出全面部署,明確提出要科學治水、依法治水。儘管《水法》貫徹實施取得了顯著成效,但也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主要是:水利領域部分立法工作滯後,水事活動違法違規現象時有發生,水利執法隊伍和執法能力建設亟待強化,水法宣傳普及力度需要進一步加大。我們將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加快水利改革發展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水法》實施工作,全面推進依法治水管水,為促進水利又好又快發展提供良好法治環境和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堅持圍繞中心、突出重點,加快完善水法規體系。抓緊完善水資源配置、防汛抗旱、農村水利、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紮實推進《河道管理條例》修訂和《節約用水條例》起草工作,配合做好《洪水影響評價管理條例》、《南水北調供用水管理條例》的審查修改工作。推動各地制定出臺地方配套法規,儘快健全覆蓋全面、結構合理、規定嚴密、切合實際的水法規體系。
二是堅持節約保護、強化監管,全面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按照年初國務院出臺的《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抓緊分解落實水資源開發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控制指標,建立健全水資源管理責任和考核制度,推動經濟社會發展與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相協調。
三是堅持嚴格執法、認真履職,切實提高水利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健全水行政執法體制,全面推進水利綜合執法。加強源頭控制和隱患排查,進一步強化水事矛盾糾紛預防調處。繼續深化水利行政許可審批制度改革,做到程序透明、審批高效、服務便民。
四是堅持統籌兼顧、協調發展,著力增強水利支撐保障能力。突出抓好防洪薄弱環節、農村飲水安全、農田水利、江河湖庫水系連通、水土保持等方面建設,確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糧食安全和生態安全。深化水資源和水務管理體制、水利投融資體制、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體制、基層水利服務體系、水價等方面的改革,著力破解制約水利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
五是堅持廣泛宣傳、深入普及,大力營造依法治水良好氛圍。堅持不懈抓好水利法制宣傳教育,穩步推進“六五”普法工作和法律“六進”活動,努力形成廣大群眾普遍知法、自覺守法的社會風尚,切實增強各級水利部門領導幹部和公務員學法用法守法護法意識。
六是堅持加強領導、強化協調,不斷凝聚治水興水強大合力。把水法治建設工作情況作為檢驗各級水利部門工作業績的重要內容,主動接受人大監督和各方面的監督。進一步加強與立法機關、司法機關、政府法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溝通交流,建立完善協商協調協作機制,努力形成推進水利法治建設的整體合力。
貫徹實施《水法》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我們將把貫徹實施《水法》和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緊密結合起來,按照陳至立副委員長重要講話要求,大力推進依法治水管水,努力開創水利改革發展新局面,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