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按照水利部關於加快重點水利項目建設進度工作會議的部署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有關文件精神,為加快2012年重點項目建設進度,如期、優質、高效完成年度水利建設任務,近日,水利部印發了《關於切實加快重點水利項目建設進度的通知》(水規計〔2012〕416號,以下簡稱《通知》),對有關工作進行了具體部署。
《通知》指出,各地要充分認識加快重點水利項目建設進度的重要性。中央和地方不斷加大對水利的投入,2011年中央水利投資達到1141億元,2012年中央水利投資已超過1600億元,達到歷史最高水平。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加快重點水利項目建設進度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緊迫感,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快中央水利投資計劃執行進度、儘快形成實物工程量、完成年度建設任務。
《通知》強調,各地要切實落實加快重點水利項目建設各項責任。2012年年底前,各單位要按照目標要求,認真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建立一套完整的責任體系,明確各項任務的完成時間節點和責任分工並建立問責制度,做到工作有人管、任務有人抓、責任有人負。
《通知》要求,各地要著力解決影響水利項目建設進度的關鍵問題。在前期工作方面,對已下達投資計劃但尚未完成前期工作的項目,要逐項梳理;在計劃下達方面,要重點解決分解下達投資計劃不及時的問題;在配套資金落實方面,要積極與發改、財政等部門溝通,進一步爭取財政資金支持,落實好土地出讓收益中用於農田水利建設的資金,確保地方配套資金落實;在建設管理方面,要落實好項目的建設條件,建立和完善有利於加快項目建設進度的建設管理體制和機制,強化項目法人責任,提高建設管理水平。
《通知》還對不斷強化加快重點水利建設進度的監督檢查提出了要求。對檢查中發現的投資計劃分解下達偏慢、執行進度滯後、配套資金落實不力、工程建設管理不夠規範的項目,要採取有效措施,確保項目建設順利實施。同時,認真組織相關部門做好重點水利項目建設進度的旬報工作,要求各地高度重視,逐級落實責任。水利部將對各單位旬報工作進行考核,不定期進行通報。各地也要及早謀劃2013年投資計劃執行相關工作,對已上報2013年建議計劃的項目進行梳理,確保投資計劃和資金預算下達後能夠及時分解下達,並開工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