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要麼是工程款還沒有結算,要麼是工程質量有糾紛。這樣的情況將不能作為拖欠工資的理由。安徽省住建廳和省人社廳最新下發通知,對當前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進行再約束,明確各種情況下農民工工資墊付主體。屆時,農民工欠薪將“債有主”。
按通知要求,將按照“誰總承包,誰負總責”原則,由總承包單位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如果因工程業主拖欠施工單位工程款而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工程業主單位先行墊付;工程款已付清的,但因各種原因造成施工單位難以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工程所在地政府負責籌措資金,先行墊付。
建設部門還將對工程資金到位進行約束。工程建設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50%;建設工期超過一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30%;提供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收據。對建設資金不落實或未能提供工程預付款和農民工工資保障金證明的項目,將不予辦理施工許可。
因項目部管理和用工行為不規範,導致農民工多次集體上訪,給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的企業和項目經理,將會被通報並被記錄不良行為、清出建築市場、限制招投標,同時向社會公佈。(記者 胡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