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電監會發佈了《2012 年上半年電力安全監管報告》。這是連續6年發佈安全監管年度報告之後,首次發佈半年監管報告。
這只是電力安全監管的一個側面,也是其觀察窗口之一。
2003年3月,電監會正式成立。同年,國務院辦公廳發文授權電監會負責電力安全監督管理。這是電監會為數不多的擁有“管理”職能的領域。
電監會副主席史玉波指出,“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可靠供應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的利益息息相關,承擔著重大的經濟責任、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
“近年來, 電力安全監管經歷了嚴峻考驗。幾次大考之後,隊伍力量逐漸增強,制度體系逐步完善,面對問題和風險,採取的措施和對策沒有失誤。我國電網結構依然薄弱,大面積停電風險始終存在。在此情況下,保障了電力安全穩定運行,成績實屬來之不易。”電監會首席工程師楊昆説。
應急管理能力不斷提升
近年來,電監會應急管理能力歷經嚴峻考驗。2008年,尤其如此。
年初,我國南方發生歷史罕見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湖南、江西、廣西、貴州等13個省(市區)電力系統運行受到影響,多片電網解列。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同年5月,四川汶川“5·12”大地震襲來,摧毀房屋,蹂躪生命,電力運行亦受嚴重影響。
無論是抗冰搶險,還是抗震救災,電監會都是快速反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協調救災保電、恢復重建。
當年,電監會四川抗震救災保電工作指揮部被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授予“全國抗震救災英雄集體”稱號。電監會四川抗震救災保電工作指揮部臨時黨支部還被中央國家機關工委授予“中央國家機關抗震救災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電監會大壩中心被全國總工會評為“抗震救災重建家園工人先鋒號”。
當然,不僅僅是2008年。在甘肅舟曲泥石流、青海玉樹地震、沿海地區頻發颱風災害等重大事件事故面前,電監會均提交了滿意答卷。
與此相應,近年來,電監會在應急管理能力建設上付了諸多努力,取得明顯成效。
據介紹,電力監管機構大力推進聯合應急演練,提高全社會應對電網大面積停電事故的反應速度和處置能力。截至目前,在電監會組織、指導、協調下,已在全國大部分省會城市進行演練,並向其他城市擴展。
2006年7月1日,華中(河南)曾發生停電事故,但並未擴大。對此,電監會指出,“正是由於事前進行過有針對性的事故演練” 。
2009年,電監會完成了綜合應急指揮中心的建設。今年6月26日,電監會系統開創性地舉辦了重大電力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活動,進一步提高電力監管機構應對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和處置能力。
在應急管理實踐中,完善應急體系建設,搭建應急平臺體系,規範應急預案編制、管理,並以文件形式固定下來。近年來,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電力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電力應急預案編制規範》、《電力突發安全事件應急演練規範》等一批規章制度。
而去年9月開始實施的《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與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9號)更為引人關注。電監會主席吳新雄表示,“這是我國電力事業發展中的一件大事,也是繼2005年《電力監管條例》出臺後電力行業法制建設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 。
近年來,在電監會指導下,電力行業應急管理水平顯著提高。“出現突發事件後,可以實現快速反應,確保人員、物資、技術到位,協同作戰。”電監會安全監管局局長韓水如此評價。
重大活動保電無一失誤
近年來,重大活動保電任務頻繁。
北京奧運會無疑是近年來最為重要的保電之一,時間長、難度大,在重大活動保電中最具代表性、典型性。
這也是2008年繼抗冰搶險、抗震救災之後,電監會經歷的第三大戰役。
在這場前所未有的保電大戰中,電力監管機構發揮了重要作用。據介紹,電監會于4月24日即成立了保證北京奧運會和殘奧會電力安全工作協調領導小組,隨後印發了《保證北京奧運會和殘奧會電力安全總體工作方案》及五個配套專項工作方案,成為保電總指南。5-7月,電監會系統打響了“電力安全生産百日督查”戰,排除安全生産隱患,督促落實奧運會保電措施;並會同公安部專項督查部分涉奧電力企業電力設施安全保衛情況。
從結果上看,奧運保電戰取得全面勝利。奧運期間,沒有發生一起因停電影響奧運比賽和奧運重大活動的事件,實現了確保奧運供電萬無一失的工作目標。
類似的重大保電,還有很多。比如,2007年黨的十七大,2009年新中國成立60週年,2010年上海世博會、十六屆廣州亞運會,2011年建黨90週年紀念活動、第26屆深圳大運會、西安世園會、烏魯木齊首屆中國-亞歐博覽會等等。此外,還有常規重大保電如全國“兩會”、國慶等。
在歷年的重大活動保電中,沒有出現任何一次失誤。
此外,在研究、探索、實踐、總結、提煉的基礎上,電監會于2010年印發《重大活動電力安全保障工作規定》,向著建立重大活動電力安全保障工作長效機制邁出了重要步伐,成為電力企業、電力用戶、監管機構重大活動保電工作的指南。
促進企業主體責任落實
目前,我國電力工業規模龐大而複雜,電網規模世界第一,裝機規模世界第二,發電企業達20000家以上,縣級以上供電企業3000多家。與此相比,電監會系統的機構、人員顯得“捉襟見肘”,如何擔起安全監督管理大任?
“關鍵是抓企業主體責任落實。”韓水錶示,監管不是代管,主要是通過監管促進企業主體責任落實。
據了解,早在2006年,我國已建成由電監會、區域電監局、省級電監辦組成的電力安全監管體系,搭建了全國電力安全生産委員會、全國電力安全生産專家委員會等安全監管協調工作平臺,形成了政府綜合管理、監管機構依法監管、電力企業各負其責、社會各界廣泛支持的電力安全生産新格局。
近年來,為促進企業主體責任落實,電力監管機構在電力安全監管方面採取了多種手段和措施。
其一,建章立制。2004年,電監會連續頒布5個主席令,全部為電力安全內容。經過近幾年努力,已建立起覆蓋電力安全生産、事故調查、二次系統、事故應急等各方面的規章制度。這是電力安全監管的依據和基礎。
其二,並網安評。自2006年開始,電力監管機構即開始了機組並網安評工作,所有新建並網機組均需通過安評。在此期間,原有存量機組的安評工作也同時推進,目前大部分已完成。
其三,安全檢查。2007年,電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電力安全檢查專項行動。通過檢查,發現並督促有關部門處理了遼寧撫順發電廠廠房沉陷、海南電網“大機小網”運行等問題。目前,安全檢查、隱患排查已成為基礎性常態工作。
去年上半年,我國連續發生了多起風電機組大規模脫網事故。為此,電監會特別加強了風電安全監管工作,去年對360家已並網運行風電場、80家在建風電場進行了安全檢查,取得明顯成效。“自去年下半年以來,因風電場自身原因導致的大規模脫網事故已得到有效控制。”電監會安全監管局副局長李英華説。
通過電力安全監管機構和電力企業的共同努力,電力安全生産形勢保持了總體平穩,保證了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對電力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