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下午,海南省教育廳召開新聞發佈會,正式宣佈從2013年起對海南省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簡稱“中考制度”)進行部分調整。
調整內容包括以下四個方面:一、保持原有的考試和考查科目不變的基礎上,調整考試(考查)學科卷面分數。其中作為考試科目的語文、數學、英語每科滿分120分,政治、歷史、物理、化學每科滿分100分,體育科滿分40分,八個考試學科滿分共計800分;生物和地理兩科仍作為考查科目,其分值均調整為100分。二、調整各學科成績等級劃分辦法。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物理、化學、生物、地理學科考試(考查)成績劃分為A、B、C、D、E、F六個等級,其標準根據全省當年考生人數比例按考試(考查)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體育考試成績也劃分為A、B、C、D、E、F六個等級,各等級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三、調整考試學科的成績呈現方式,以各考試學科等級和考試學科原始分總分呈現考生的統一考試成績;四、調整考試學科成績的使用,各考試學科等級、原始分總分以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主要依據。各考試學科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初中學生畢業的主要依據。
省教育廳副廳長廖清林表示,本次調整前,收集了25個兄弟省份的方案開展對比研究,並且公開徵求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的意見,另外部分學校還在校內對師生進行了問卷調查。調整方案是審慎決策的結果,其吸收了原有方案中的優點,保持了政策的連續性,有助於促進中小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成長。
作為一項重要的教育評價制度,中考制度對於中小學教學有著導向作用。省教育廳副廳長廖清林表示,本次調整的理論支撐就是促進中小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成長。
本次調整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各學科成績不用分數直接呈現而用等級劃分。對此,廖清林解釋道,教育部《關於深入推進和進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見》(教基〔2008〕6號)明確要求:“為轉變部分地區仍以升學考試科目分數簡單相加作為普通高中錄取新生唯一標準的做法,應逐步實行以等級形式呈現學業考試成績。”因此,海南省本次學科等級呈現考試成績並作為錄取的基本門檻,正是在貫徹落實教育部的要求。
“根據多元智慧理論,學生有著個性化的成長,在一定範圍內存在著差異。”廖清林表示,不是每個學生的每個學科都可以達到A等。在中考中,由於無法做到各學科命題難度完全一樣,因此,簡單以分數劃定等級會出現某一學科A等多、其他學科A等少的現象。而根據考生人數比例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劃分等級,就能較好地解決這一問題。
對於體育學科按照分數高低劃定等級,廖清林認為,體育方面不能簡單地套用其他學科。“在制度調整上是要引導中小學生開展更多的體育運動,提高體育考試成績。”
廖清林還表示,本次中考制度部分調整是在多方的調研討論之後謹慎拿出的,吸收了原有方案的優點,保持了政策的連續性,更容易理解和操作。(記者 郭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