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獲悉,國土資源部出臺十條政策措施,從地質災害防治、科學選址、規劃編制、建立審批快速通道、加大土地整治復墾專項資金支持等方面大力支持雲南省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
按照這些政策,國土資源部支持災區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科學指導災後恢復重建規劃選址。要求做好集中安置點、救災人員居住點以及重建選址等地質災害評估,對每一處地質災害隱患,制定監測預警和臨災避險方案,為受災群眾安置、災後重建選址、規劃編制等提供決策依據。向災區配發一批專業地質災害監測儀器,協調組織相鄰省份的專業技術隊伍到災區幫忙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指導災區災後重建科學選址,避讓地質災害危險區,確實無法完全避讓的,必須安排防治工程排危除險。對存在地質災害隱患,尚未開展工程治理的,不得實施重建。災後重建規劃必須具備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防治規劃內容,各類重建工程選址要通過地質災害評估,未經評估的項目選址不得納入各類建設規劃,不得批准用地。
國土資源部要指導災區編制災後恢復重建土地利用規劃,優先安排過渡安置住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産業發展、生態修復、農民生産與生活必須的建設用地,適當調整基本農田佈局。
根據要求,國土資源部要建立建設用地審批快速通道,災區災後重建建設項目涉及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實行邊建設邊報批,並對涉及佔用耕地的實行邊補邊佔。部將按照災後各類用地的特殊要求,減少審批環節,簡化報批材料,調整審批程序,依法依規,保證高效、及時用地。保證災後恢復重建用地計劃指標,加大災后土地整治復墾專項資金支持,實行保障災區恢復重建的供地、用地政策,降低出讓地價標準。災區的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可適當順延,待條件具備時,再加快完成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