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發佈
《關於金融支持喀什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建設的意見》
為加快喀什、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的建設,進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新疆跨越式發展的力度,日前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聯合發佈了《關於金融支持喀什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推進新疆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戰略部署。《國務院關於支持喀什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建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1]33號)決定在新疆喀什、霍爾果斯建設兩個經濟開發區,作為我國向西開放的重要窗口和新疆跨越式發展新的增長點。金融部門認真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關於新疆工作的戰略部署,在加強對新疆的金融政策傾斜,引導金融機構支持新疆經濟社會發展取成明顯成效的基礎上,為落實“向西開放”戰略,此次針對喀什和霍爾果斯兩個開發區的特點與需求出臺了《意見》。2012年7月,人民銀行與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進出口銀行組成聯合調研組赴喀什、霍爾果斯進行專題調研,在此基礎上,經過反復討論和修改最終形成《意見》。
《意見》共分六部分二十條,分別從拓寬融資渠道和方式、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發展完善金融組織體系、加快推進金融創新、提升金融服務水平、建立長效機制等方面支持開發區建設和發展。提出對兩個開發區實施傾斜性信貸扶持政策、大力推動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鼓勵開發區開展對外金融交流合作、大力支持設立各類金融機構、鼓勵金融創新在開發區先行先試,同時在直接融資、保險業改革創新、外匯管理、支付結算、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人才培養等方面給予開發區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