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前三季度,全國統調(省級以上調度)公用常規燃煤機組平均利用小時數為3851小時。全國100萬千瓦、60萬千瓦、30萬千瓦等級利用小時數分別為4382小時、3900小時、3778小時。
2012年前三季度,全國統調(省級以上調度)公用常規燃煤機組平均利用小時數為3851小時。分容量看,全國100萬千瓦、60萬千瓦、30萬千瓦等級利用小時數分別為4382小時、3900小時、3778小時。與上半年情況相比,全國100萬千瓦機組利用小時仍然相對較高,60萬千瓦等級機組利用小時數超過30萬千瓦級,不再倒挂。分省來看,大小機組倒挂省份有所減少。
全國分區域統調常規燃煤發電機組利用小時統計表
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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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萬機組利用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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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萬機組利用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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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萬機組利用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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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利用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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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北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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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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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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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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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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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東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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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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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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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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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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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中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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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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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9
|
3130
|
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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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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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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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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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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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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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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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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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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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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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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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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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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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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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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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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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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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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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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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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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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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來源:根據派出機構報送數據計算得出)
全國7個省(區、市)60萬千瓦級常規燃煤機組利用小時數低於30萬千瓦級常規燃煤機組平均利用小時數,分別為黑龍江(-768)、蒙東(-694)、廣西(-464)、甘肅(-345)、雲南(-300)、吉林(-158)、湖南(-72)。按分季統計,全國共有14個省(區、市)出現過倒挂情況。與上半年相比,蒙東、廣西、吉林倒挂幅度有所加大,其它省份變化不大或有所減小。
全國11個省(區、市)60萬千瓦級常規燃煤機組利用小時數低於常規燃煤機組平均利用小時數,分別為吉林(-410)、甘肅(-345)、廣西(-169)、黑龍江(-143)、湖南(-95)、蒙東(-93)、上海(-63)、遼寧(-56)、浙江(-10)、貴州(-6)、廣東(-1)。按分季統計,全國共有15個省(區、市)出現過倒挂情況。與上半年相比,吉林、廣西倒挂幅度有所加大,其它省份變化不大或有所減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