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價局近日出臺了 《關於推進農副産品平價商店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這將進一步推進全省農副産品平價商店建設,規範平價商店經營和管理,充分發揮平價商店的惠民作用。意見自2012年11月1日起試行。
今年5月份以來,山西省通過資金扶持、政策支持、産銷對接、減少流通環節費用等手段,積極開展平價商店建設試點工作,太原、晉中等市試點工作收到良好效果。省物價局本著邊試點、邊建設、邊規範的原則,出臺了指導意見。
意見對平價商店的設立方式、應具備的條件、申請開辦程序、認定標準等都有嚴格規定。並要求平價商店在享受政策扶持的同時,承擔保障供應、穩定價格的義務。平價商店經營的蔬菜、水果類銷售價格應低於當地同類市場均價15%以上,所經營的糧、油、肉、禽、蛋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價格應低於當地同類市場均價5%以上。當市場價格大幅下跌時,平價商店所經營的農副産品的收購價原則上應高於市場平均收購價,銷售價格不高於市場平均價,並保持基本穩定。
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將對平價商店建設進行規劃、指導和協調,並通過資金支持、政策扶持、信息服務、推介宣傳等手段,引導市場主體積極、公平參與平價商店建設。山西省價格調節基金直接支持平價商店建設的資金規模將佔到全年基金總額的15%以上。平價商店經營者承租經營場所的,將獲得租金補貼;貸款自購經營場所的,可享受適當的貸款貼息。(記者 謝昌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