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礦産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專項管理工作,及時掌握專項實施進展和資金使用情況,國土資源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近日聯合下發《關於開展2011年度礦産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對專項工作進行檢查。
此次檢查內容包括:專項管理制度落實情況、“以獎代補”資金使用和成效、示範工程實施進展及成果成效、2010年專項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等四方面。《通知》要求各省級國土資源和財政主管部門于11月20日前完成自查,12月國土資源部和財政部將組織檢查組對部分省(區、市)專項工作進行檢查。
《通知》強調,各省級國土資源和財政主管部門要統一部署,全面、系統掌握獲專項支持礦山企業的情況,督促礦山企業做好自查及相關準備工作,確保專項檢查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