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青海以拓展服務為抓手,以老幹部滿意為標準,先後出臺多項政策提高離休幹部的生活待遇,使老幹部切實共享到經濟社會發展成果,過上幸福安寧的晚年生活。
為提高離休幹部待遇,2007年下發《關於提高紅軍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護理費標準的通知》,2008年下發《關於提高離休幹部護理費標準的通知》,2009年下發《關於解決離休人員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2011年下發《關於調整離休幹部公用經費標準的通知》和《關於提高離休幹部護理費標準的通知》,先後三次對離休幹部護理費標準進行了調整。提高了離休幹部的生活補貼,破産、改制企業離休幹部離休費和醫藥費全部納入財政預算,在每次提高離休費時,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離休幹部同時間、同標準提高,縮小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離休幹部生活待遇方面的差距。在提高離休幹部享受醫療待遇和醫療報銷標準方面,2011年轉發中組部《關於提高部分離休幹部醫療待遇的通知》、《關於提高部分離休幹部醫療費報銷標準的通知》和《關於提高離休幹部生活補貼標準和擴大發放範圍的通知》,提高了25名離休幹部享受正、副省(部)級醫療待遇和醫療費報銷標準,提高了離休幹部生活補貼標準,並擴大了發放範圍,惠及所有離休幹部。
此外,調整了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髮放標準方面,將烈士和因公犧牲的離退休人員撫恤金髮放標準調整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離退休費,將病故的離退休人員撫恤金髮放標準調整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離退休費。
同時,為解決特困離休幹部生活困難問題,2010年下發《關於建立特困離休幹部幫扶機制的意見》,建立了特困離休幹部幫扶機制。兩年來,省上對96名生活有困難的離休幹部和離休幹部無固定收入遺屬補助資金32.9萬元。各地根據文件要求和自身實際,普遍建立特困離休幹部幫扶機制,對有特殊困難的離休幹部及遺屬及時進行幫扶。同時,2010年還針對離休幹部無固定收入遺屬生活困難補助,下發《關於調整離休幹部無固定收入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的通知》和《關於增加已故離休幹部無固定收入配偶生活困難補助費的通知》,2011年下發《關於增加已故離休幹部無固定收入配偶生活困難補助費的通知》,先後三次對離休幹部無固定收入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進行了調整,調整前,無固定收入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為每人每月490元,調整後為660元(含50元的醫療補助費)。
目前,全省紅軍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全都享受了廳級以上政治、生活待遇,抗戰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全部享受了廳級以上工資、醫療待遇,其它離休幹部全部享受了處級以上工資、醫療待遇。(李長德 張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