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遊覽參觀點門票價格管理辦法》12日出臺,並將於12月1日正式實行,這是我省物價部門為進一步規範遊覽參觀點門票價格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所採取的重要措施。
《管理辦法》一共26條,其中規定,遊覽參觀點的普通門票價格、遊客無法自主選擇的載人工具及講解等服務價格實行政府定價;其優惠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遊覽參觀點內屬於遊覽參觀者自願選擇參與的遊樂項目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遊覽參觀點提高門票價格應當在實施前2個月向社會公佈;遊覽參觀點內載人工具及講解等服務價格應當在實施前1個月向社會公佈;同一門票價格上調頻率不得低於3年。
除文物建築及遺址類博物館外,各級文化、文物部門歸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館、紀念館和美術館等要全部向社會免費開放。與居民日常生活關係密切的城市公園要充分體現公益性,實行免費開放。
遊覽參觀點(含免費開放的遊覽參觀點)內實行一票制;其中包含宗教活動場所並收取門票的,應在妥善處理景區與宗教場所利益關係的前提下,推行一票制。禁止設置“園中園”收費,禁止收取廁所使用費。禁止在出售門票的同時強行代收保險費及其他任何費用。對身高1.3 (含1.3) 米以下兒童,年滿70周歲的老年人、持有效證件的殘疾人、現役士兵實行免票。對身高1.3米以上兒童、現役軍官、未滿60周歲的軍隊退休幹部、60歲以上老年人、全日制學校學生、低保戶等可憑有效證件實行優惠。包含宗教活動場所在內的遊覽參觀點對憑有效證件的職業宗教人士應實行免費通行。提倡遊覽參觀點逐步建立免費開放日制度。對在國內外享有較高聲譽,年度遊覽參觀達到80萬人次以上的重要遊覽參觀點,提高門票價格應實行價格聽證。其中聽證的消費者代表比例應高於五分之二。
遊覽參觀點違反規定的,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記者 肖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