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11月)從長春市醫保局獲悉,自2013年1月1日起,《長春市居民大病保險辦法》將正式實施。屆時,居民大病保險將有兒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終末期腎病(尿毒症)、艾滋病機會性感染、急性心肌梗塞、胃癌、結腸癌等40種大病病種實現高額補償。
據介紹,首批補償病種,將面向長春市戶口、參保3年以上的城鎮居民推出。大病補償病種範圍在一個年度內,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10萬元。這樣,加上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支付限額,參保患者的總支付額度將達到16萬元;學生、兒童的總支付額度將達到20萬元。同時,血液透析等部分低自付病種,參保患者只花起付線,就能進行全年的“免費”治療。
截至目前,長春市醫保參保總數達到403萬人。其中:職工參保158.8萬人;居民參保244.2萬人;參保率在95%以上。全市參保人員政策範圍內參保職工住院平均報銷比例達到80%,參保居民住院平均報銷比例達到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