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011年全國170余萬公安民警分批參加全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首次基本級執法資格考試後,11月24日至25日,山東、浙江、海南、湖北、貴州、雲南、寧夏、黑龍江等8個省區公安機關以及森林公安機關,共約13萬名民警走進考場,拉開首次全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中級執法資格考試大幕。公安部派出13個巡考組,分赴首批舉行資格考試地方進行巡考。
中級執法資格考試是選拔公安機關綜合執法人才和指揮人才的考試,側重考查公安法律知識的綜合運用和實際操作能力。《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資格等級考試辦法》(以下簡稱《考試辦法》)規定,擔任縣級、市(地)級公安機關內設執法勤務類機構、公安派出所主要負責人的人民警察,必須取得中級以上執法資格。中級執法資格考試對促進公安機關領導崗位民警加強學法用法,帶動公安隊伍全面提高依法履職能力,以更高標準完成黨的十八大賦予公安機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艱巨任務,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
據了解,在全國公安機關推行人民警察執法資格等級考試,是著力提高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法律素質和執法水平,保障公安機關既嚴格公正規範又理性平和文明執法,深化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的重大舉措。2010年9月,公安部制定《考試辦法》,規定每年定期在全國開展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資格等級考試,考試分為基本級、中級、高級三個等級,人民警察必須取得基本級執法資格,否則不得辦理案件。2011年,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公安機關及鐵路、交通、民航、森林、海關5個行業公安機關分批開展了首次基本級執法資格考試,共有170余萬名公安民警參加考試,佔全體公安民警的94.54%,其中約166.6萬名民警通過考試,考試合格率為97.9%。
為組織開展好首次中級執法資格考試,今年以來,公安部根據《考試辦法》規定,先後印發了《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中級執法資格考試大綱》、《關於組織開展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中級執法資格考試的通知》等文件,編制了中級執法資格考試訓練題庫,組織力量對全國各省級公安機關擬制的試題進行嚴格審核,對有關考務工作進行了週密部署和安排。各地公安機關和行業公安機關認真落實《考試辦法》和公安部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積極組織力量命題,統籌規劃考試批次、考場設置、警力調配、監考巡考等工作,大力加強執法培訓,積極動員通過基本級執法資格考試的民警參加考試。今年全國公安機關約有50萬民警參加中級執法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