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5日從廣東省水利部門獲悉,近期省人大常委會將對《廣東省水文條例(草案)》進行第二次審議。今年9月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已對該條例草案進行了第一次審議。
廣東臺省水文局負責人表示,加快對水文立法,為廣東省水文事業發展提供有力的政策依據和法規保障,有利於進一步規範廣東省水文管理,充分發揮水文在水旱風災害防禦方面的基礎保障作用。有利於充分發揮水文在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落實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方面的技術支撐作用。有利於解決水文事業發展中存在的行業管理薄弱、管理體制不順、投入渠道單一、監測設施保護不力等系列問題,進一步完善水文監測體系,促進水文服務升級。
近年來,水文行業充分利用自身優勢,積極參與地方的水資源綜合規劃、節水規劃、水資源論證、排污口調查、河道整治、採砂管理等方面的測量和論證工作,為地方政府提供了大量的決策依據。今年廣東省水文系統在全國率先完成河湖普查工作,並將首次建立河湖基礎信息數據庫。(記者 劉俊 通訊員 李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