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湖北省部分地方出現涉農亂收費、惠農補貼被截留、抵扣等現象,日前,湖北省政府出臺《關於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要求各地嚴格執行,加強專項治理。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要堅持學生自願徵訂教輔資料的原則,不得突破“一教一輔”;突出學生食堂的公益性,合理控制飯菜價格,除規定收取的費用外,學校不得另立收費項目;對以“建設”名義要求學生捐款等行為,必須嚴肅查處。
對依法利用農民集體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農民,只準收取土地和房屋權屬證書工本費;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生育子女的農民,只能徵收社會撫養費;對辦理結婚登記的農民,只準收取婚姻登記證書工本費;嚴禁違反規定收取其他費用。對農民的各種補貼補償款,不得抵扣和代繳其他費用,不得“搭車”收費或配售商品。
湖北省政府強調,對向農民、村級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社違規違紀收取各種款項,堅決予以退還;對違規使用的農民勞務,按當地工價標準給予農民合理補償;對擅自出臺、設立涉及加重農民負擔的文件和收費項目、建設項目,堅決予以撤銷;對擅自提高的收費標準,堅決予以降低;對違法違紀相關責任人要依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記者 黃璐 通訊員 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