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工作動態>> 地方政務
 
山西省調整兩項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基準價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12月04日 09時47分   來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網站

    近日,山西省調整了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兩項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基準價,二氧化硫由16000元/噸調整為17000元/噸,化學需氧量由28000元/噸調整為29000元/噸。氨氮、氮氧化物、煙塵和工業粉塵排污權交易基準價按現行規定執行,即:氨氮30000元/噸、氮氧化物18000元/噸、煙塵5000元/噸、工業粉塵4900元/噸。同時,還調整了排污權交易手續費,收費標準由1.5%調整為按單筆交易金額的不同比例收取,即:交易金額在500萬元以下的按5%收取,交易金額在500-1000萬元之間的按4%收取,交易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按3%收取,單筆交易手續費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相關鏈結
· 山西省百家企業排污將實行"刷卡式"總量控制管理
· 山西省將投入1546萬元治理監測重金屬污染農田
· 山西“十二五”期間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增為六項
· 山西不再受理高污染行業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申請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