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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制度發展狀況》(全文)發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12月21日 16時37分   來源:知識産權局網站

《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制度發展狀況》(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産權局)

    前 言

    實用新型專利制度是中國專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制度的宗旨是為了保護小發明、小創造,在中國專利保護體系中發揮著獨特的作用。

    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制度起步較晚,發展很快。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制度符合國際公約的基本原則,並與大多數國家做法基本一致。

    實用新型專利制度在中國取得顯著成效。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制度促進了專利制度在中國的施行,促進了中國經濟發展和科技進步。同時,也有效保護了國外在華專利技術和外企在華權益。

    中國高度重視實用新型專利質量問題,正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努力提升實用新型專利質量。

    一、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制度不斷完善

    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制度隨著中國專利制度的建立而建立,是中國專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1985年4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國專利法明確規定,對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等三類發明創造均給予保護。隨著專利法的修改完善,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制度不斷完善。

    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制度保護小發明、小創造,是對發明專利制度的一種補充。實用新型專利權保護期限為10年,其法律效力與發明專利相同。權利人有權阻止他人未經許可對實用新型專利所保護的發明創造進行任何商業上的使用。

    (一)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制度的建立和發展

    專利制度建立之初的中國,科技創新能力相對薄弱,眾多中小企業發明創造水平較低,創新成果多是小發明、小創造。這類小發明、小創造雖然技術含量低於發明專利,但同樣有利於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同樣需要得到適當的保護。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制度正是為保護這類發明創造而建立的。

    1985年中國專利法實施細則規定:“專利法所稱的實用新型是指對産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1985年專利法規定,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5年,並可以申請續展3年。

    1992年修改後的中國專利法進一步加強了對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實用新型專利權保護期限延長為10年,同時取消了專利權的續展程序。經過此次修改,實用新型專利權保護期限與國際上普遍採用的保護期限一致。

    2000年修改後的中國專利法,增加了授權後針對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的實用新型檢索報告制度;充分參考借鑒《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産權協議》(TRIPs協議)的有關原則,為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人及專利確權糾紛的當事人提供了司法救濟途徑。

    2008年修改後的中國專利法,允許同一申請人就同樣的發明創造同時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適當擴大了初步審查的範圍,進一步提高授予實用新型專利的質量;將實用新型檢索報告改為專利權評價報告,並拓寬了評價的範圍。

    為了規範實用新型專利權人行使其專利權,修改後的專利法還規定,實用新型專利權人控告他人侵犯其專利權的,人民法院或者行政機關可以要求其出具由國家知識産權局作出的專利權評價報告。

    修改後的專利法還增加了專利侵權訴訟中的現有技術抗辯制度。被控侵權人如果能夠證明自己實施的被控侵權的技術為申請日前的現有技術的,法院或者行政機關可以直接認定侵權指控不成立。

    (二)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審查的特色

    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審查制度,主要經歷了初步審查制、初步審查加評價(檢索)報告兩個發展階段。中國專利法規定,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即可授予專利權。

    初步審查制的實施時間為1985年4月至2001年6月。這一階段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審查,包括形式缺陷審查和明顯實質性缺陷審查。形式缺陷審查,是對申請文件是否齊全、申請費是否繳足、申請人資格、著錄項目以及申請文件是否滿足出版條件要求等形式缺陷進行審查。明顯實質性缺陷審查,是對包括有關保護客體、新穎性、實用性、單一性、權利要求書清楚簡要/得到説明書支持、説明書清楚完整等明顯實質性缺陷的內容進行審查,以保證授權實用新型專利質量。初步審查制明顯比形式審查制更為嚴格。

    初步審查加評價(檢索)報告制度的實施時間為2001年7月至今。這是目前正在採用的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審查制度。除了按照初步審查制進行形式缺陷審查和明顯實質性缺陷審查之外,還設置了實用新型專利權評價報告制度。實用新型專利權評價報告對實用新型專利權穩定性進行評價,該制度是對初步審查制的補充和完善。實用新型專利權人或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中國國家知識産權局出具實用新型專利權評價報告,對其實用新型專利權穩定性作出客觀評價。人民法院在審理專利侵權糾紛時,可以將其作為專利權是否穩定的依據。

    二、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制度與大多數國家一致

    目前,世界範圍內共有57個國家、地區或組織施行實用新型專利制度,但尚沒有關於實用新型專利的專門國際條約,只有巴黎公約對實用新型專利作了一般性規定。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制度符合巴黎公約有關國民待遇原則、獨立保護原則、優先權原則等原則的要求。

    由於缺少統一的國際性條約約束,世界各國在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客體類型、新穎性判斷標準、是否要求具備創造性以及是否需要實質審查等方面存在差別。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制度雖然與其他國家不盡相同,但與大多數國家做法基本一致。

    保護客體與大多數國家基本相同。雖然各國(地區)對實用新型專利的稱謂不盡相同,但在保護小發明這一根本目的上是一致的。大多數國家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客體限于産品、裝置或設備的形狀、構造方面的發明創造,以便於確認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範圍,便於侵權判斷或權利行使。中國對實用新型專利制度保護客體的規定也是基於同樣的目的。

    審查制度與大多數國家基本一致。絕大多數國家對於實用新型採用形式審查制,不進行實質審查。採用實質審查的僅有韓國、巴西、波蘭等少數幾個國家。中國對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採取初步審查制,除了形式缺陷審查之外,還進行明顯實質性缺陷審查,較形式審查制更為嚴格一些。

    專利權評價報告制度與大多數國家一致。大多數對實用新型專利採用形式審查制的國家,申請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要求專利機構出具檢索報告、文獻報告等。中國也設立了專利權評價報告制度,作為對初步審查制的重要補充。

    創造性標準與大多數國家一致。大多數國家對於實用新型專利採用比發明專利要低的創造性標準,還有部分國家對於實用新型專利創造性沒有明確的要求。中國實用新型專利的創造性標準,是“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雖低於發明專利創造性“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標準,但屬於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做法。

    避免重復授權與大多數國家一致。大多數國家都不允許對同樣的發明創造同時授予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權,但有少數國家允許兩種專利權同時存在。中國專利法明確規定:“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授予一項專利權。”

    新穎性標準比多數國家相對較高。多數國家對實用新型專利新穎性標準採用相對新穎性標準。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對新穎性判定中的現有技術標準與發明專利相同,採用的是絕對新穎性標準。

    三、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制度取得顯著成效

    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制度,激發了中小企業創新熱情,促進了專利制度在中國的施行,促進了專利技術流通,促進了經濟發展和科技進步。同時,也有效保護了國外在華專利技術和外企在華權益。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制度符合中國現階段國情的需要。

    (一)近年來中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快速增長

    1997年,中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量突破5萬件,首次居世界第一。2008年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量首次突破20萬件,2009年申請量首次突破30萬件,2010年申請量突破40萬件。2011年申請量達到58.5萬件,較2010年增長42.9%。

    2000年,中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量佔全世界實用新型申請總量42%。隨著中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量的大幅增長,到2010年,中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量已佔全世界申請總量83%。

    2011年,中國國家知識産權局共授權實用新型專利40.8萬件,同比增長18.6%。截至2011年年底,經中國國家知識産權局授權並維持有效的實用新型專利112.1萬件。

    雖然近年來中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快速增長,數量巨大,但中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人均數量並不高。2011年中國每萬人人均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剛剛達到4.5件,遠低於德國、日本、韓國等國歷史高位時的人均數量。德國在20世紀70年代中期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量每萬人人均約7件,日本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量每萬人人均最高接近17件,韓國在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量每萬人人均最高接近14件。在未來一段時間內,中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數量仍將繼續保持較高的增長速度。

    (二)中國實用新型專利權具有較好的穩定性

    統計顯示,2002至2011年,專利復審委員會受理的實用新型專利無效宣告請求量為1.0044萬件。同期,實用新型專利授權量為166.7萬件。實用新型專利無效宣告請求量佔授權量的比例為0.60%。在2002至2011年結案的9532件實用新型專利無效宣告請求中,被宣告全部無效和部分無效的分別佔35.60%和11.80%。被宣告無效的實用新型專利佔同期授權總量的比例為0.27%。這充分表明中國實用新型專利權質量較高,穩定性較好。

    近10年來,年度實用新型專利權的無效請求量相對當年授權量的比例呈明顯下降趨勢。2002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無效請求756件,佔當年授權實用新型專利權(5.7484萬件)的比例為1.31%。而2011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無效請求1323件,佔當年授權實用新型專利權(40.8110萬件)的比例僅為0.32%。這表明近年來中國實用新型專利質量穩步提升,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制度運行良好。

    (三)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制度有效保護國外在華專利技術

    近年來,國外在中國的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量持續快速增長,2011年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量達到4164件,是2007年的3.1倍。這些在華國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來自58個國家和地區,申請量居前6位的國家依次為日本、美國、德國、韓國、瑞士和法國。其中,來自日本和美國的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分別約佔1/3和1/4。2011年,日本、美國、德國、瑞士和法國等國在華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量都有顯著增長,與2010年相比,分別增長167%、20.6%、79.6%、136.4%和190.2%。

    2011年在華國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量排名前10位的申請人均為著名的大型跨國公司,主要來自美國和日本。事實上,這些跨國公司除了使用其總公司的名稱申請外,其在中國的子公司、獨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量也較多。其中,美國蘋果公司的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同比增長268%。

    (四)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制度激發中小企業創新熱情

    中國中小企業眾多,這些企業的科研工作者甚至決策者大多對複雜的專利制度不甚了解。中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審查實行初步審查制,簡化了審查程序,縮短了審查週期,減少了申請費用,為眾多的中小企業開啟了專利之門。

    蘇州天臣國際醫療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於醫療技術研發、創新及生産製造的高科技企業,産品主要為中、高端的外科手術器械,銷往歐洲、北美等國際市場。公司目前擁有297件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其最具代表性的“外科用裝訂器械旋轉刀頭”實用新型專利,徹底改變了吻合器的傳統設計,降低了一直以來對刀材料及加工的高要求,大大提高了手術的安全可靠性和成功率,降低了手術成本。

    蘇州海新機電工業設備有限公司,一直致力於防靜電産品的研發生産。公司堅持技術創新,重視自主知識産權的開發與保護,目前已擁有實用新型專利超過50件。經過9年的努力,公司在除靜電設備上逐步形成規模化生産基地,並借助網絡平臺為全球提供質優價廉的服務,是柯尼卡、索尼、尼康等世界知名企業的指定供應商。

    中國有很多科技型中小企業,像蘇州天臣科技、海新機電一樣,通過實用新型專利有效保護自己的技術創新,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得到增強。實用新型專利在中國中小企業的發展之初,為企業創新提供了強有力的保護,為企業的日後發展壯大奠定了基礎。

    (五)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制度有力促進專利技術轉化

    較之發明專利技術,實用新型專利技術相對簡單,更易於實施。而且,購買實用新型專利,或者獲得對其獨佔、獨家實施許可,其費用較低,更易於為中小企業接受。此外,實用新型的審查週期短,獲得授權快,使得實用新型技術能以最快的速度為公眾所知並進入技術貿易渠道。

    調查結果顯示,截至2011年年底,在國內有效實用新型專利中,維持3年以上的實用新型專利佔52.8%。其中,維持6年以上的實用新型專利佔12.9%。從2006年到2010年,授權實用新型專利的實施率均高於60%。已實施的實用新型專利中,專利權人自行實施的比例高於90%。較長的維持年限和較高的實施率,不僅説明實用新型專利具有較高的技術含量,而且説明實用新型專利對於促進經濟繁榮具有重要作用。

    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大部分在實際生産中都得到應用,授權實用新型專利的實施率高於發明專利實施率(低於60%)。

    (六)實用新型專利制度適合中國現階段國情需要

    實用新型專利制度之所以能在中國取得顯著成效,是中國堅持立足國情,同時學習借鑒國外先進經驗的結果。世界各國知識産權制度發展歷史表明,知識産權制度只有適應國家當時的生産力發展水平,並隨著未來發展需要而變革,才能真正促進科技創新和經濟發展。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取得長足發展,科技創新能力顯著增強。目前,中國正致力於創新型國家建設,著力推動經濟發展從要素驅動向創新驅動轉變,並將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作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調整産業結構的中心環節,中國科技創新能力穩步提升。

    但是,作為發展中國家,中國目前總體創新能力仍較低,與發達國家仍存在很大差距,仍屬於跟蹤學習型國家。現階段中國的創新活動多以外圍的、簡單的改進技術和再創新為主,絕大多數自有技術都是在已有技術或相關技術的基礎上進行改進或移植的結果。這些技術的市場壽命大多比較短暫,技術含量相對偏低。實用新型專利制度仍是有效鼓勵發明創造、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知識産權制度之一。

    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已成為中小企業實施知識産權戰略、促進自主創新的重要手段。越來越多的中國中小企業,正在將申請實用新型專利,作為擁有自主知識産權的重要途徑。實用新型專利正在成為眾多企業的重要無形資産,實用新型專利制度已經成為中小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有效工具。

    四、中國努力提升實用新型專利質量

    中國一直高度重視實用新型專利質量問題。修改後的中國專利法,進一步提高了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標準,為提升實用新型專利質量提供了法律保障。

    近年來,中國國家知識産權局在堅持依法審查的同時,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不斷完善審查質量管理體系,努力提升實用新型專利質量。

    一是建立健全局、部、處三級審查質量管理體系,進一步加強目標管理和過程控制等內部管理。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實用新型專利審查標準執行一致。

    二是加大對抄襲現有技術和重復申請等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強對明顯不具備新穎性及明顯屬於重復授權的低質量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審查。

    三是實行審查處長(部長)審核簽發制度,對涉及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明顯實質性缺陷的審查意見通知書,規定應由審查處長(部長)審核簽發。

    四是建立專利審查質量的外部反饋體系,通過網站、熱線電話、電子郵箱、信件等方式收集反饋意見,接受公眾對包括實用新型專利在內的專利審查工作的監督與投訴。

    結束語

    在過去的20多年時間裏,實用新型專利制度在中國不斷發展與完善,取得了顯著成效。但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制度建立時間還不長,還存在一些不足,有待進一步改進與健全。

    在未來相當長時間內,繼續實施實用新型專利制度,仍將是中國國情的現實選擇。我們相信,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制度必將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創新能力提升而不斷完善。

    中國將一如既往地依法加強實用新型專利審查,努力提升實用新型專利質量。同時,認真履行知識産權領域各項國際條約和協定中應盡的義務,密切加強知識産權國際合作,共同促進世界實用新型制度朝著更加平衡高效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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