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林業廳發佈關於鳥類禁獵期通告,決定在福建省境內對鳥綱所有種(鳥類)進行禁獵,禁獵期至2022年10月31日。
通告規定,禁獵期間,除科學研究、疫病防控、保障航空安全等特殊情形外,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對獵捕鳥類的行政許可申請一律不予審批。
凡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獵捕鳥類的,由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記者 方煒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