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自治區審計廳獲悉:2012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社保資金審計顯示,截至2011年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有16.19萬人重復參加新農合、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4689人重復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農保或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由此共造成財政多補貼2866.33萬元。
審計結果還顯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有767人重復領取養老金78.02萬元,2820人重復報銷醫療費用918.35萬元;昌吉回族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蘇地區等7個地(州、市)老農保基金未轉入新農保,涉及4596.97萬元、4.23萬人。
自治區審計廳廳長張春林説:“造成以上問題的原因主要是由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農保、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覆蓋人群不同,險種間繳費政策不同;城鎮職工醫療、新農合、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中,新農合以家庭為單位參保、其他險種以個人參保,險種間保障對象有交叉,加之自治區社保業務信息系統分割,信息資源不共享,導致形成多種管理漏洞。”
對於上述問題,自治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採取整改措施,具體做法包括繳費者是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鎮居民醫保與新農合重復參保的,經辦機構與重復繳費人員進行協商後,由其自願退出一個險種,做到不再出現重復繳費情況;對城鎮職工醫保與城鎮居民醫保重復參保的,需在系統中對參保人員一項保險做挂停處理。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重復參保也採取同樣措施。
為了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自治區人民政府已責成經辦機構著手研究、完善有關制度。自治區農牧區衛生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于8月已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新農合個人繳費收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認真做好參合人員基本信息的錄入、核對、核發證(卡)工作,並建立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保信息的溝通機制,完善信息共享平臺,通過加強參合(保)人員身份信息比對和核查,消除重復參合(保)的現象。目前,自治區社保局正在建立健全《參保人員審核、復核制度》、《參保人員信息比對制度》等多項制度。此外,不同經辦機構之間目前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參保人員信息共享平臺,以杜絕重復享受醫保待遇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