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參合農牧民就醫負擔,內蒙古衛生廳根據衛生部《關於加快推進農村居民重大疾病醫療保障工作的意見》文件精神,結合內蒙古自治區實際情況,將21種重大疾病納入新農合大病保障範圍,且實際保險比例不低於70%。
具體保障人群為:凡參加新農合的參合人,患兒童先天性心臟病、急性白血病、終末期腎病、婦女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耐多藥肺結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布魯氏桿菌病等,其發生的醫藥費用均列入大病保障範圍。其中,乳腺癌、宮頸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急性心肌梗死、腦梗死、慢性粒細胞白血病、血友病和艾滋病12個病種採取單病種形式購買商業保險保障方式;兒童先天性心臟病、急性白血病、.重性精神病、終末期腎病、耐多藥肺結核、布魯氏桿菌病、唇腭裂7種重大疾病採取新農合單病種補償方式;I型糖尿病、甲亢2種慢性疾病採取特殊門診治療補償。單病種購買商業保險的12種疾病由商業保險公司補償,實際補償比例不低於70﹪,補償範圍可以不受新農合藥品報銷目錄和診療項目目錄限制。2.已出臺單病種補償政策的6種重大疾病按相關文件確定的補償標準執行。3.唇腭裂手術實行限價治療,新農合報銷70﹪,其餘部分積極爭取其他慈善機構補助;I型糖尿病、甲亢兩種慢性疾病的實際補償比例累計不低於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