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內蒙古自治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取得重大成果和明顯成效,確權率、發證率均超過國家要求的雙95%,基本完成明晰産權、承包到戶的改革任務,深化改革實現重大突破。1-8月份,共確權集體林地1000萬畝,發放林權證1.85億畝,建立旗縣級林權管理服務中心18個,成立林業專業合作社64個。至此,全區已累計確權集體林地3.25億畝,確權率99.39%;發放林權證187萬本,發證面積3.21億畝,發證率98.77%,涉及農戶218萬戶。旗縣級林權管理服務機構達到39個;建立農牧民林業專業合作社152家,帶動農牧戶2萬多戶;累計辦理林權抵押28.67萬畝,貸款3.27億元;森林保險工作正在制定實施方案。通過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創新了林業體制機制,增強了林業發展活力,極大地解放和發展了林業生産力,在推動林業發展、改善生態狀況、促進農牧民增收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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