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食藥監局制定印發《甘肅省藥品電子監管零售藥店終端試點工作方案》,正式啟動甘肅省零售藥店電子監管工作,到2015年年底,全省所有零售藥店所售藥品都將擁有一個“身份證”,可實時查詢,追蹤監管。
據介紹,藥品電子監管碼是國家為實施藥品電子監管給每件藥品賦予的標識,每件藥品的電子監管碼是唯一的,即“一件一碼”。將藥品包裝上的電子監管碼用短信發送至一個特定號碼,或依靠覆蓋全國的國家藥監網平臺,可實時查詢每一盒、每一箱、每一批藥品生産、經營、庫存以及流向情況,發現問題藥品,可以迅速追溯和召回。同時,藥品監管和稽查人員可以通過移動執法系統完成現場稽查。
甘肅省被列為全國零售藥店電子監管試點工作省份之一,根據該《方案》安排,甘肅省將按照“整體規劃、試點先行”的原則,選擇部分零售藥店作為試點,開展藥品電子監管零售藥店終端試點工作。通過將藥品電子監管工作延伸至零售藥店,確保藥品從生産出廠、流通、運輸、儲存直至配送給醫療機構的全過程都處於藥品監管部門監控之下。據悉,此前,甘肅省已將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血液製品、疫苗等納入電子監管,4家藥品生産企業和346家藥品經營企業已經入網,2012年年底前,甘肅省已完成部分零售藥店的電子監管工作。(記者 宜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