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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黨委關於改進工作作風的十項規定》發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1月16日 09時13分   來源:公安部網站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絡群眾的八項規定,帶頭弘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帶動全國公安機關改進工作作風、樹立良好警風,日前,公安部黨委專門研究制定了改進工作作風的十項規定,要求各地公安機關嚴格監督、積極配合,確保各項規定貫徹落實到位。

    《公安部黨委關於改進工作作風的十項規定》明確要求:

    要改進調查研究。部黨委成員要緊緊圍繞事關公安工作長遠發展的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問題,結合重點工作確定調研課題,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下基層調研時間每人每年至少30天。要增強調研的目的性和針對性,既要到工作開展好的地方去總結經驗,也要到困難較多、情況複雜的地方去解決問題,做到聽真話、察實情、求實效,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走馬觀花。

    要精簡會議活動。從嚴控制各類會議數量,嚴格限制參會人數,切實提高會議實效。要嚴格會議紀律,不組織與會議無關的活動,不提高會議用餐、住宿標準,嚴禁以任何名義發放禮品、紀念品,嚴禁借召開會議之機公費旅遊。

    要精簡文件簡報。凡國家法律法規、黨內法規和公安部已有明文規定的,公安部一律不再印發文件;對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

    要規範表彰考核。從嚴控制公安部表彰活動數量和規模,除中央批准保留表彰項目以及適時組織開展全國性重大專項工作和其他特殊任務表彰活動外,原則上不組織專項表彰。表彰獎勵主要面向基層一線,從嚴控制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立功受獎。

    要加強工作統籌。加強對開展全國性專項打擊整治工作的謀劃統籌。凡分管單位組織開展涉及多個部門、警種的全國性專項行動,部黨委成員要在事先協調一致的基礎上,提交部黨委統一研究,科學安排。

    要簡化公務接待。部黨委成員下基層調研和檢查指導工作時,要輕車簡從,減少陪同人員。不用警車開道,不搞交通管制,不安排到交界迎送,不搞民警列隊歡迎,不張貼懸挂標語橫幅,不接受超標準接待,不接受各種紀念品或土特産,不安排宴請,不上高檔菜肴,自助餐也要注意節儉。

    要規範公務出訪。除涉及跨國辦案、機制性雙邊或多邊會晤等特殊情況需要出國外,不安排一般性出國考察和照顧性出訪,出訪活動必須按照批准的內容、路線、日程執行。外方所贈禮品,嚴格按有關規定處理。

    要改進新聞報道。對部黨委成員的工作動態,要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抓好涉及全局性或具有重要導向和影響作用的會議活動的報道,壓縮報道篇幅、字數。

    要嚴格文稿發表,部黨委成員代表部黨委發表講話和文章,須經部黨委批准。對各地、各部門、各警種、各單位舉辦的各類活動,除部黨委統一安排外,部黨委成員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

    要加強督促檢查。部黨委成員要認真執行規定,自覺接受監督,並在每年年底的部黨委民主生活會上就執行情況作出説明。公安部機關有關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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