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中共國土資源部黨組以2013年一號文件印發《關於進一步改進部、局級幹部工作作風、密切聯絡群眾的若干規定的通知》,公開國土資源部黨組《關於進一步改進部、局級幹部工作作風、密切聯絡群眾的若干規定》,要求各級各單位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並加強對部、局級幹部執行情況的監督。
《規定》從改進調查研究工作、改進會議管理和會風、精簡公文簡報、提高行政效能、強化廉潔自律、厲行勤儉節約、加強監督檢查等七方面,共提出20項具體要求,對如何進一步改進國土資源部黨員、幹部特別是部、局級幹部工作作風,加強與群眾密切聯絡作出了明確規定。
《通知》指出,近年來,國土資源部黨組持續加強作風建設,塑造了國土資源部門主動作為、真抓實幹、敢於擔當、攻堅克難、勤儉高效的部門形象,積累了抓作風建設的有益經驗,加強作風建設已成為直屬機關常態化工作。但對照群眾期盼和中央要求,還存在問題和不足,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通知》要求,全國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部直屬機關要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並加強對部、局級幹部執行情況的監督。一要領導帶頭執行、自我從嚴要求。帶頭報告個人執行情況,認真開展自我評估、自我檢查。處級及以下幹部由各單位對照《規定》制定具體措施,嚴格執行。二要認真學習領會、對照梳理檢查。堅決落實中央提出的各項要求,要舉一反三,對照要求查找本人、本單位在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堅決加以改進。三要加強監督檢查、落實考核責任。相關單位要對部黨組和各司局、各單位執行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檢查,年底對相關情況進行評估和通報,並納入績效考核。要主動接受幹部職工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暢通舉報和信訪渠道,強化責任追究。四要健全規章制度、確保長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