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2日,財政部教科文司和國家文物局辦公室在北京共同舉辦了《文物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培訓班。來自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及各計劃單列市文物行政部門財務負責人及財務人員,國家博物館、故宮博物院、恭王府管理中心財務部門負責人,國家文物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有關負責同志和全體財務人員共120人參加了此次培訓。培訓班由國家文物局辦公室主任朱曉東主持。
2012年12月31日,財政部、國家文物局印發了新的《文物事業單位財務制度》,新制度于2013年1月1日起實行。《文物事業單位財務制度》是文物事業單位財務行為基本準則。新修訂的《文物事業單位財務制度》根據新時期文物工作特點,調整了適用範圍,完善了財務管理體制,規範了事業收入、支出管理,強化了經濟核算,加強了資産管理。
培訓班由財政部教科文司文化處處長宋文玉授課。宋文玉從《文物事業單位財務制度》修訂背景、修訂過程、修訂原則、修訂內容等四個方面為大家作了詳細講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