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供電企業在提升供電能力、供電質量、供電服務,規範供電市場行為及供電成本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但仍存在五類問題。1月30日,電監會在京發佈《2012年供電監管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在總結成績的同時,針對2012年供電檢查發現的問題提出了具體整改要求。
《報告》指出,從檢查情況看,大部分受檢供電企業能夠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供電監管相關規定,按照《供電監管辦法》要求,加大電網特別是農村、邊遠地區電網建設投入,逐步加強城鎮和農村地區供電能力;積極推進供電信息化建設,加強供電可靠率和電壓合格率指標管理,努力提高供電質量;創新服務方式,拓展服務內容,大力提升居民用電服務質量;不斷深化公平競爭意識,加強制度建設,供電市場行為有所規範;努力加強財務管理和成本核算工作。
依據《供電監管辦法》以及《電監會居民用電服務質量監管專項行動方案》、《居民用電服務質量監管專項行動有關指標》,《報告》披露了2012年供電檢查發現的五大類共404例問題,涉及供電企業162家,佔受檢供電企業總數的81.2%。
問題一——供電半徑過長,變壓器和線路重載現象突出,制約供電能力。主要表現在:供電能力不足,新增負荷無法報裝,影響地方社會經濟發展;變電站單線單變運行方式過多,形成局部電網安全運行風險,無法保障連續可靠供電;供配電設施建設與改造進度滯後,配電線路供電半徑過長、設備重載過載現象嚴重,配電網可持續支撐能力偏弱。如蒙東興安突泉電力公司、海南三亞供電局、陜西地電咸陽供電分公司等26家供電企業存在部分變電站為單電源進線、單主變配置,存在發生大面積停電風險。
問題二——供電可靠率和電壓合格率指標管理不規範,統計數據不完整、不真實。主要表現在:部分供電企業未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有效開展供電質量的監測、統計、分析和改進工作,部分供電企業供電質量監控手段不完善,監控數據和運行數據存在偏差,少數企業供電可靠率和電壓合格率統計數據與實際偏差嚴重。如湖南湘西永順縣電力公司未按照《供電監管辦法》要求,安裝電壓監測裝置,開展電壓監測工作;貴州黔南獨山供電局等6家供電企業部分停電事件中的配變臺數統計錯誤,少於實際停電臺數。
問題三——用電業務管理不規範,供電服務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主要表現在:用電業務辦理各環節時間記錄不清,時間節點倒置,與營銷系統不對應;用戶報裝業務環節辦理不規範,存在超時限現象;用戶工程業務檔案不完整、不真實,存在錯漏現象;有序用電管理不規範;停電告知不及時、不完整、不準確;欠費用戶停電催費程序不符合規定,復電不及時;故障搶修記錄不完整,不準確,存在超時限現象;投訴事項分類錯誤,處理超時限等。如福建南平邵武供電公司、海南瓊中供電局等存在用電業擴辦理流程時間倒置情況。
問題四——供電市場開放程度較低,存在關聯企業違規收費行為。主要表現在:部分供電企業違反市場公平競爭原則,關聯企業在用戶受電工程市場中佔有率高,存在壟斷用戶受電工程市場行為;違反國家電力行政許可有關規定;未嚴格執行國家電價政策和收費政策。如冀北張家口供電公司2011年及2012年1-6月投運的用戶工程共計147項,其關聯企業承攬了100%的工程設計;湖北鄂州供電公司關聯企業在用戶工程中違規收取帶電作業費。
問題五——供電成本存在會計核算不規範、不準確的問題,虛增了供電成本。主要表現在:違規列支供電成本、虛增供電成本、工程項目未及時結轉固定資産計提折舊費用。如廣州從化供電局在輸配電成本大修理費用中違規列支員工宿舍裝修工程款、監理費、招待費等。本次供電檢查共查出違規資金462.35萬元。
針對上述問題,《報告》提出穩步提高供電能力、著力改善供電質量、努力提升供電服務水平、切實規範供電市場行為、嚴格執行財政部和電監會關於供電成本核算規定的總體整改要求,並要求162家受檢供電企業在2013年2月底前按要求完成整改,如無法在短期內完成整改的,需制定整改計劃,並專報説明情況.各單位要在2013年2月底前將整改完成情況形成整改報告,報當地電監會派出機構。
《報告》明確,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地方供電企業責成所屬各供電企業,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比照《報告》中的整改要求同標準開展整改。
電監會總監譚榮堯在《報告》發佈會上介紹説,電監會今年將在以下方面進一步加強供電監管工作:組織開展2012年供電檢查整改工作,發佈整改情況通報;進一步加強人民群眾用電滿意工程;開展電力業擴報裝專項監管;開展2013年供電檢查工作;做好建立完善居民用電滿意度評價機制等常態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