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2013年1月28日在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
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李 峰
各位代表:
我受省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託,向大會報告五年來的主要工作,請予審議。
一、五年來主要工作回顧
過去五年,常委會在省委領導下,緊緊圍繞全省工作大局,認真履行職責,為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促進遼寧老工業基地全面振興、建設富庶文明幸福新遼寧作出了積極貢獻。
(一)著眼發展所需、人民所盼加強立法工作,立法質量不斷提高
五年來,常委會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規50件,廢止11件,批准地方性法規和自治條例、單行條例137件。
以推動和引領改革發展為著力點,積極探索促進創新實踐的先行先試性立法。在無先例可循的情況下,制定了市場仲介組織管理條例。及時制定遼寧沿海經濟帶發展促進條例,保證了新體制新機制的有效運行。為明確遼河、淩河“劃區設局”新的管理體制,制定了遼河保護區條例和淩河保護區條例。從我省保護與治理恢復山體生態環境的急迫需要出發,制定了國內首部青山保護條例。在全國率先制定煤礦安全生産監督管理條例,理順規範了地方煤礦安全生産的監管體制。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為重心,強化社會領域立法。為促進就業、扶持中小企業,制定了就業促進條例、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為推進城鄉協調發展,解決“三農”問題,制定了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辦法、農業綜合開發條例、實施城鄉規劃法辦法。為保障食品安全,制定了畜禽屠宰管理條例、清真食品生産經營管理條例。制定義務教育條例,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制定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和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未成年人保護法辦法,修訂實施殘疾人保障法辦法,依法保障特殊群體的合法權益。為回應社會關切,規範物業管理活動,制定了物業管理條例。著眼于加強平安建設,制定了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防震減災條例,修訂了消防條例。
以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為核心,高度重視生態文明領域立法。為加強水資源管理和河流污染防治,制定了河道管理條例、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管理條例、水文條例,修改了地下水資源保護條例,修訂了遼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從遼西北地區土地荒漠化比較嚴重的實際出發,制定了防沙治沙條例。針對城鎮化快速推進對城鎮綠化的新要求,制定了城鎮綠化條例。修訂了石油勘探開發環境保護條例,對石油勘探開發中污染環境的行為加大了防治力度。修改了礦産資源管理條例,保障礦産資源的合理開發和綜合利用。
(二)推進轉方式、調結構、惠民生重點工作,監督實效明顯增強
五年來,常委會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62項,組織執法檢查21次,開展專題調研62次、專題視察19次。
緊緊圍繞轉變發展方式,推動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為應對金融危機以來的嚴峻經濟形勢,圍繞擴內需保增長和宏觀財政貨幣政策變化對地方經濟運行的影響等問題開展系列調研,聽取關於貫徹落實擴大內需方針促進全省經濟持續較快發展的報告,及時批准省政府提出的發行66億元地方政府債券的預算調整方案。為加強對計劃和預決算的審查監督,進一步推進部門預算審查,探索部門決算審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組織相關專門委員會對預算包括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實行實時、全程監督。為促進産業結構優化升級,對新興産業發展、低碳經濟發展、重點産業集群建設、海外僑胞投資及權益保護等進行專題調研;對中小企業促進法、省旅遊條例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聽取關於發展壯大文化産業工作情況報告。為提高自主創新能力,聽取關於加強專利工作、産學研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等工作情況報告;視察特色産業基地建設情況。為推進我省區域發展“三大戰略”實施,視察遼寧沿海經濟帶重點開發區,聽取關於遼寧沿海經濟帶開發建設情況報告;聽取關於瀋陽經濟區發展規劃建設情況報告;視察突破遼西北戰略實施情況。為推進新農村建設,聽取推進城鎮化、扶貧開發等工作情況報告;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對農産品加工業發展情況、農村公共文化建設情況等進行專題調研。
緊緊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重點民生工作。圍繞保障食品安全,連續三次對食品安全法、農産品質量安全法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分別聽取相關報告,並積極推動食品安全條例提交常委會審議,督促省政府採取多項措施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圍繞扶助弱勢群體,聽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棚戶區改造等工作情況報告;兩次對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聽取相關報告。圍繞發展教育事業,首次開展專題詢問,對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義務教育法和省義務教育條例實施情況並聽取相關報告;聽取關於職業教育工作情況報告,推動省政府進一步提高教育投入水平,優化支出結構,促進各級各類教育健康發展。圍繞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對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等方面的情況開展專題調研或視察,聽取相關報告。
緊緊圍繞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推動生態文明建設。連續五年綜合運用多種監督形式推進遼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在制定遼河、淩河保護區條例、修訂遼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的基礎上,三次聽取相關報告,三次進行視察,對水污染防治法、遼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和河道管理條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組織開展污水處理廠、生活垃圾處理場建設和運行情況的專題調研並聽取相關報告,圍繞遼河、淩河污染防治開展環保世紀行宣傳活動,瀋陽等八城市人大常委會實施的遼河流域污染治理協調行動計劃發揮了重要作用,經過各方面共同努力,省政府確定的三年內遼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消滅劣五類水質目標提前一年實現。對土地管理法、節約能源法、地下水資源保護條例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聽取關於自然保護區管理保護工作情況報告。兩次就草原沙化治理情況進行專題調研,推動遼西北草原沙化治理工程目標的實現及二期工程的及時啟動。
緊緊圍繞營造和諧安定的發展環境,推動民主法治建設。對民族區域自治法實施情況進行檢查。針對瀆職侵權案件的高發態勢開展專題調研,聽取相關報告。對全省人民調解工作進行專題調研,省委對調研報告高度重視並納入相關決策。視察我省奧運安保工作。受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83983件(人)次。
(三)抓住事關全局、普遍關注的重點問題,有效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
五年來,常委會依法作出決議11項,並通過跟蹤監督,保證了各項決議的貫徹執行。
常委會作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遼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決議,有力地推動全省上下共同防治遼河流域水污染;作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地下水資源保護工作的決議,從源頭上推動了節水型社會的建設。為進一步探索監督司法工作新途徑,常委會作出了關於加強人民檢察院對訴訟活動法律監督工作的決議,並連續三年對決議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監督。檢察機關及各有關方面積極貫徹決議,全省訴訟監督各類案件的總量大幅上升,監督糾正和查處了一批相關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為推進解決“執行難”問題,常委會作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法院民事執行工作的決議,並通過專項調研、聽取報告跟蹤監督決議落實。大批長期難以執結案件得到執行,實際執結率明顯上升,13個基層法院被最高法院授予“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稱號。作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推動全省興起新一輪法制宣傳教育熱潮。常委會還對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規定進行了修訂。
(四)提高服務水平,加大保障力度,代表工作取得新進展
五年來,常委會以充分發揮代表在閉會期間作用為重點,突出代表小組活動,搭建代表活動平臺,創新代表活動形式,提高為代表服務水平,充分發揮了代表作用。
創新調研視察模式,增強代表活動實效。科學選題,改進方式,按照專業相關性組織代表在全省範圍內開展跨地域專題調研,代表參與率大幅提高,形成了一批專業性較強的調研報告和議案、建議。邀請全國人大代表列席省人代會,並在會議期間組織代表進行視察。制定了代表視察辦法。
打造履職新平臺,推動閉會期間代表小組活動。在全省開展了創建“代表之家”活動,以代表小組為單位,固定活動場所,規範活動內容,定期組織代表學習交流、開展活動。目前,全省所有的代表小組已全部建成“代表之家”,閉會期間的代表小組活動逐步走向常態化、規範化。
優化工作機制,提升議案和建議辦理質量。修訂了相關法規。建立了代表建議網絡交辦系統。創建了黨群部門承辦代表建議的新模式。對代表建議辦理和代表意見反饋情況在省人代會上進行公告,對重點督辦建議進行跟蹤報道,並將建議辦理情況提供給省委組織部作為幹部考核的內容。五年來,共辦理代表議案118件,重點督辦代表建議56件,交辦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2842件,代表建議辦理滿意率和解決率逐年提高。
強化服務意識,為代表履職提供有力保障。不斷加強對代表履職能力的培訓,先後組織了對初任代表、代表小組長和基層代表的專題學習培訓。拓寬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五年來,邀請省人大代表816人次參與常委會組織的檢查、視察、調研活動;347人次列席常委會會議。推動全省普遍建立了開發區和街道人大工委,為克服代表工作薄弱環節提供了組織保障。
(五)著力增強常委會履職能力,不斷開拓人大工作新局面
五年來,常委會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全面加強自身建設,深入貫徹落實省委3號文件(即《中共遼寧省委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見》遼委發〔2010〕3號)精神,積極推動全省人大工作和建設不斷邁上新臺階。
切實加強自身建設,努力提高常委會依法履職能力。深化政治理論學習,舉辦法制講座,不斷提高常委會組成人員和機關幹部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能力。努力改進作風,保證常委會各項履職工作都建立在深入調研、傾聽民意的基礎之上,使制定的法規、作出的決議更貼近實際、解決問題。加強預算監督、備案審查、調查研究、聯絡代表等方面的工作機構,為強化薄弱環節、充分履行新增法定職權提供了組織保障。重視制度建設,修訂議事規則,進一步完善省人大常委會與“一府兩院”工作溝通制度、省市人大常委會工作聯絡制度和重要工作聯動機制。
深入貫徹省委3號文件,積極推進全省人大工作和建設。省委3號文件在解決一系列困擾人大工作和建設的重點難點問題上實現了新突破,為進一步改進人大工作、加強人大建設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常委會抓住這一重要契機,在省委的統一領導下,推動全省各地和省直深入貫徹省委3號文件,各級人大機構和編制普遍得到加強,履職條件普遍得到改善,全省人大工作呈現蓬勃生機。本屆以來,堅持每年圍繞人大工作重點問題召開省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座談會,推動全省人大工作不斷取得新進展。去年是換屆年,常委會積極協助省委加強對換屆選舉工作的組織指導,就進一步優化我省各級人大代表及人大常委會和專委會組成人員結構進行了深入調查研究,按照城鄉同比例選舉代表的要求,重新確定了部分市、縣(市、區)的代表名額和常委會組成人員名額,出臺了做好市、縣、鄉三級人大代表名額分配工作的指導意見,以優化代表結構為重點指導市縣鄉代表換屆選舉工作順利進行。
五年來,常委會認真履行了人事任免職責,共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688人次。進一步加強了與國外地方議會的交往,在鞏固原有友好關係的同時,拓展了與歐洲、大洋洲、非洲有關國家地方議會的聯絡。進一步加大了人大宣傳力度,全社會關注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圍更加濃厚。
各位代表,本屆以來,宏觀經濟形勢變化使我省發展遇到嚴重困難,也帶來了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全體組成人員牢記省委和全省各族人民的重托,銳意進取,開拓創新,不斷推動新形勢下人大工作取得新進展,為遼寧老工業基地全面振興、建設富庶文明幸福新遼寧履行了應盡的職責。可以説,過去的五年,是常委會全面履行職權、突破薄弱環節、取得較大成績的五年,是我省地方人大為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作出重要貢獻的五年。這離不開中共遼寧省委的正確領導,離不開省政府、省政協、省法院、省檢察院的支持配合,離不開各級人大代表和各級人大常委會以及省人大各專委會、常委會各工作機構和辦事機構的積極努力。在此,我謹代表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表示衷心的感謝!
五年的工作實踐使我們深刻體會到:做好新形勢下的人大工作,必須自覺堅持和緊緊依靠黨的領導。省委的堅強領導和有力支持,特別是省委3號文件的出臺,是本屆常委會開拓工作新局面的根本保證。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密服從服務於全省工作大局。以發展為第一要義,堅持以人為本,切實促進發展方式轉變,高度關注民生問題,積極推動生態文明建設,是本屆常委會開拓工作新局面的重要前提。必須密切聯絡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更好地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通過公開徵集立法建議項目、高度重視代表立法議案等方式不斷擴大立法公開化、民主化,重點監督事項調研先行,充分發揮專題調研作用,切實保證法規、決議和監督意見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是本屆常委會開拓工作新局面的重要基礎。必須務求實效,把解決實際問題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對遼河治理、食品安全等重點工作立法、監督、決定多種履職形式並舉,堅持聽取重點監督工作的整改報告,連續跟蹤,一抓到底,是本屆常委會開拓工作新局面的重要手段。必須堅持與時俱進、開拓進取,把改革創新精神貫徹到人大依法履職的各個環節。通過開展委託起草法規草案等方式不斷推進科學立法,積極探索決定權與監督權相結合、權力機關監督與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相結合的監督司法工作新模式,大膽探索實踐專題詢問等新的監督形式,是本屆常委會開拓工作新局面的重要途徑。必須適應人大依法履職需要,切實加強機構和隊伍建設。積極推進專門委員會幹部隊伍的年輕化、專業化,適應人大工作發展需要調整和加強工作機構,努力建設“政治堅定、作風優良、精神振奮、業務精通”的人大工作者隊伍,是本屆常委會開拓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保障。
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本屆常委會的工作與省委和全省人民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還存在一些亟待改進之處。常委會在立法中的主導作用有待進一步突出;對重大監督事項的連續跟蹤有待進一步推進;決議決定的規範性和操作性有待進一步提高;代表與人民群眾密切聯絡的途徑有待進一步拓寬;常委會、專委會組成人員的履職作用有待進一步發揮。
二、今後工作的建議
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即將選舉産生。新形勢新任務要求新一屆人大常委會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促進遼寧老工業基地全面振興、建設富庶文明幸福新遼寧、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中心任務,以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為根本出發點,認真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各項職權,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推進依法治省,全面開創我省人大工作新局面。為此,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建議:
——全面加強立法工作。要有效發揮常委會在立法中的主導作用,有針對性地抓好立項、起草、審議等環節的組織協調,促進人民群眾重點關注的法規早日出臺。繼續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積極探索公眾有序參與立法的有效途徑。深入開展立法後評估,做好修改完善法規工作。切實加強地方性法規配套工作。今年要制定好五年立法規劃,開展好食品安全、畜産品安全、城市供熱、職工勞動權益保護、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中小微企業合法權益保護、促進自主創新、企業國有資産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管理、專利保護與促進、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和酒類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
——切實增強監督實效。要緊緊圍繞全省工作的重點、難點和人民群眾密切關注的熱點選擇監督事項,重點監督事項要連續跟蹤,一抓到底。按照黨的十八大精神的要求,積極推進對政府全口徑預算決算的審查和監督。繼續落實好省委3號文件的規定,努力突破薄弱環節,進一步做好備案審查、受理申控和對司法工作的監督。不斷完善反饋機制,堅持跟蹤問效,切實保證監督意見的落實。積極創新監督形式,逐步深化專題詢問,適時開展專項工作評議。今年要對大氣污染防治法、省農業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除聽取省政府關於計劃、預算、審計等方面工作情況報告外,還要聽取省政府關於淩河保護區治理保護、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農田水利建設、“十二五”規劃中期評估、保障性住房建設、大氣污染防治、政務公開與規範行政權力、執法規範化等工作情況的報告,聽取加強地下水資源保護的決議落實情況的報告;對省政府關於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農田水利建設、大氣污染防治等方面工作開展專題詢問;對殯葬管理、志願服務、增加城鄉居民收入、開發區財政預決算審查和預算執行監督、檔案館舍建設、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救助、學前教育發展等方面工作情況進行專題調研。
——充分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要逐步增加決議數量,不斷增強決議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及時將省委的重要主張轉變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保證省委重大決策部署的落實。嚴格執行相關法規規定,督促“一府兩院”及時就重大事項向人大常委會作出報告、進行備案或者提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議。將決定權與立法權、監督權有機結合,形成工作合力,增強工作實效。適時細化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規定。今年要在開展各項監督工作的同時,適時就重大問題作出決議。
——著力改進代表工作。要以密切人大代表與人民群眾的聯絡為中心,著力改進代表工作。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報告關於“在人大設立代表聯絡機構,完善代表聯絡群眾制度”的要求,切實配齊配強代表聯絡工作力量;繼續加強“代表之家”建設,把聯絡選民和群眾作為“代表之家”的重要任務,全面形成代表與人民群眾密切聯絡的有效平臺。進一步完善閉會期間代表履職形式,切實增強代表活動與代表審議發言和提出議案建議的有機聯絡,不斷提高代表審議發言和議案建議的質量。改善和加強代表議案及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工作,進一步探索滿意率與解決率相統一的有效形式,切實提高辦理質量和效率。加強代表履職情況的考核,建立不能認真執行職務代表的退出機制。進一步密切常委會與代表的聯絡,不斷探索常委會聯絡代表的有效辦法。今年要開展好對新一屆人大代表的培訓,調整和完善好“代表之家”,進一步改進代表專項調研、視察,督辦好代表議案及建議、批評和意見。
——努力加強自身建設。要逐步推進常委會、專委會組成人員的年輕化、專業化,切實加強履職培訓,不斷強化履職意識,積極改善履職條件,努力提高履職水平。不斷改進作風,密切聯絡群眾,深入調查研究,保證常委會各項決策和意見反映人民群眾呼聲,符合人民群眾意願。以黨的建設帶動機關建設,下大力氣加強人大機關和幹部隊伍建設,建設專家型人大工作者隊伍,為常委會履職提供有效保障。進一步密切與市、縣(市、區)人大的聯絡,推動全省人大整體工作水平的提高。進一步加強人大宣傳,擴大人大工作影響力。進一步加強人大理論與實踐研究,更好地在人大工作中發揮指導和引領作用。
各位代表,回顧過去,我們為遼沈大地發生的巨大變化而歡欣鼓舞;展望未來,我們對實現遼寧輝煌美好的目標更加充滿信心。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衷心祝願新一屆省人大在中共遼寧省委的領導下,切實履行好憲法法律賦予的各項職權,同全省各族人民一道,堅定信心、開拓進取、紮實工作,開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新征程,為奪取全面振興新勝利、建設富庶文明幸福新遼寧而努力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