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湖北省工商局通報了兩起食品安全違法案例,對節日市場食品安全敲響了警鐘。
1月31日,因塗改茶葉外包裝上的生産日期,以舊茶冒充新茶,當陽“百信超市”的陳老闆接到工商部門的處罰通知書,責令停止銷售塗改了生産日期的茶葉,並罰款8000元。
1月30日上午10時,漢川的王女士發現剛從漢川體育館集貿市場購買的湯圓裏有異物,便立刻返回集貿市場,找到櫃臺經理,要求退貨,但遭到拒絕。隨後,王女士向駐集貿市場監管的工商執法人員投訴,經過執法人員調查核實後,該集貿市場櫃臺經理當面向王女士致歉,並一次性補償她160元,是湯圓價格的10倍。
眼下進入百姓打年貨的高潮,全省工商部門加大了節前食品市場專項檢查力度,並提醒廣大消費者萬一買到假冒偽劣食品,要及時向當地工商部門投訴。節日期間,工商投訴電話12315有專人值守。(記者 方珞 通訊員 彭為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