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福建省政府發出通告,要求進一步加強春節、元宵節期間消防安全工作,堅決預防火災事故,保障公共消防安全。
通告要求,鄉鎮村莊和街道社區應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責任,節前及時組織村(居)民清理屋前樓後、疏散通道、屋頂陽臺可燃物,開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和滅火及疏散逃生演練;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加強節日值班和防火檢查巡查,提高火災自防自救能力;禁止在公共娛樂場所室內燃放煙花爆竹(含冷焰火)、違規使用明火,禁止堵塞、鎖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禁止停用、損壞消防設施設備,禁止人員密集場所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物業服務企業應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節前開展一次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一次消防宣傳、一次滅火及應急疏散演練和一次防火檢查活動,提高物業管理區域內單位、人員自防自救能力。
通告強調,各類大型活動的承辦單位,必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方案並組織演練,確保消防安全;各地要在新聞媒體播發有針對性的消防公益廣告、煙花爆竹燃放安全公益廣告和消防安全提示;要結合冬季火災特點,充分利用互聯網站、戶外視頻等媒介,通過發佈微博、手機報等方式,廣泛進行火災預警信息提示,宣傳冬春季火災防範常識,普及冬春季安全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燃放煙花爆竹等防火知識和逃生自救技能;廣大公民要增強防火意識,安全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發現火災應立即撥打110或119報警,發現火災隱患應撥打96119投訴。(記者 張靜雯 通訊員 林國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