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2.0%。其中,城市上漲2.0%,農村上漲2.2%;食品價格上漲2.9%,非食品價格上漲1.6%;消費品價格上漲2.0%,服務價格上漲2.2%。
1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環比上漲1.0%。其中,城市上漲1.0%,農村上漲1.2%;食品價格上漲2.8%,非食品價格上漲0.1%;消費品價格上漲1.2%,服務價格上漲0.4%。
一、 各類商品及服務價格同比變動情況
1月份,食品價格同比上漲2.9%,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約0.95個百分點。其中,糧食價格上漲4.7%,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13個百分點;肉禽及其製品價格上漲1.4%,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11個百分點(豬肉價格下降5.0%,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18個百分點);鮮菜價格上漲2.6%,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09個百分點;油脂價格上漲4.6%,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06個百分點;水産品價格上漲2.5%,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06個百分點;鮮果價格下降6.7%,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14個百分點。
煙酒及用品價格同比上漲1.4%。其中,酒類價格上漲2.5%,煙草價格上漲0.6%。
衣著價格同比上漲2.5%。其中,服裝價格上漲2.6%,鞋類價格上漲1.9%。
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價格同比上漲1.5%。其中,家庭服務及加工維修服務價格上漲7.2%,耐用消費品價格上漲0.3%。
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價格同比上漲1.8%。其中,中藥材及中成藥價格上漲2.4%,醫療器具及用品價格上漲1.7%,醫療保健服務價格上漲1.3%,西藥價格上漲0.2%。
交通和通信價格同比下降0.3%。其中,通信工具價格下降10.3%,交通工具價格下降1.1%,車輛使用及維修價格上漲4.4%,車用燃料及零配件價格上漲2.8%。
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價格同比上漲0.5%。其中,教育服務價格上漲2.8%,文娛費價格上漲2.1%,文娛用耐用消費品及服務價格下降4.6%,旅遊價格下降2.9%。
居住價格同比上漲2.9%。其中,水、電、燃料價格上漲3.5%,住房租金價格上漲3.1%,建房及裝修材料價格上漲0.7%。
據測算,在1月份2.0%的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漲幅中,上年價格上漲的翹尾因素約為1.0個百分點,新漲價因素約為1.0個百分點。
二、 各類商品及服務價格環比變動情況
1月份,食品價格環比上漲2.8%,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環比上漲約0.92個百分點。其中,鮮菜價格環比上漲12.7%,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環比上漲約0.39個百分點;肉禽及其製品、水産品和鮮果價格環比分別上漲3.2%、3.5%和4.3%,分別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環比上漲約0.24、0.09和0.08個百分點;蛋和糧食價格環比分別上漲1.4%和0.9%,兩項合計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環比上漲約0.04個百分點。豬肉價格上漲5.2%,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17個百分點。
1月份,非食品價格環比上漲0.1%。其中,煙酒及用品價格環比持平(環比漲跌幅度為0),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居住、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價格環比分別上漲0.5%、0.3%、0.2%、0.1%和0.1%,衣著價格環比下降0.4%。
附注
1、指標解釋
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onsumer Price Index,簡稱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費品和服務價格水平隨著時間變動的相對數,綜合反映居民購買的生活消費品和服務價格水平的變動情況。
2、統計範圍
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涵蓋全國城鄉居民生活消費的食品、煙酒及用品、衣著、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居住等八大類、262個基本分類的商品與服務價格。數據來源於全國31個省(區、市)500個市縣、6.3余萬家價格調查點,包括食雜店、百貨店、超市、便利店、專業市場、專賣店、購物中心以及農貿市場與服務消費單位等。
3、調查方法
採用抽樣調查方法抽選確定調查網點,按照“定人、定點、定時”的原則,直接派人到調查網點採集原始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