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統一安排,省文物局日前安排部署全省第一次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將用5年時間對甘肅省可移動文物信息進行全面“摸底”。
據悉,此次普查在不改變文物權屬的前提下,將對全省境內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等各類國有單位收藏保管的可移動文物,包括普查前已經認定和在普查中新認定的可移動文物(1949年及以前的各類文物、具有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和古人類化石及列入國家限制出境的1949年後已故著名書畫家作品),按照統一標準規範進行全面調查、認定和登記。
普查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從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主要任務是成立機構、組建隊伍等工作;第二階段從2013年4月至2015年12月,主要任務是以縣域為基本單元,開展調查、文物認定等工作;第三階段從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主要任務是整理匯總普查資料、建立文物名單和數據庫、公佈普查成果、編寫普查報告等工作。(記者 施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