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出臺改進作風的若干規定,提出9個方面30項具體措施。
《規定》提出,部領導要聯絡縣(市、區)黨政正職、基層黨組織、專家學者,處理信訪問題,走訪基層聯絡點等,每年到基層調研累計不少於1個月,並安排3天至5天駐點調研;開短會,講短話;除必備書刊外,不得向基層攤派發行報刊、書籍資料;統籌安排調研、檢查、考核工作,避免集中或輪番到同一地方;創建學習型機關,爭當學習型組工幹部;厲行勤儉節約,嚴禁公款吃喝、鋪張浪費;經常聽取基層意見建議等。《規定》還對落實幹部任前談話制度、改革信息考核辦法、精簡會議活動、簡化新聞宣傳、加強督查落實等作出明確規定。(記者 淩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