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國家郵政局局長馬軍勝主持召開第133次局長辦公會,審議並原則通過了《國家郵政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修訂)》。馬軍勝強調,加強應急管理,是關係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的大事,是郵政管理部門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因此,郵政業需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機制,提高應對突發事件能力,以確保寄遞渠道安全暢通,促進行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會議認為,隨著郵政體制改革的深入推進和郵政行業的迅速發展,原《國家郵政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已難以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尤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修訂實施、國家“十二五”發展規劃出臺、郵政監管體制完善後,郵政管理的實際工作中出現了新情況和新問題,對行業的應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這要求我們在應對突發事件時進一步強化責任的針對性和方法的策略性。因此,及時結合行業現實,實事求是地修訂應急管理工作的必備法律文件是降低事故風險、完善應急機制、提高應急能力的重要措施。
在修訂稿中,《國家郵政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明晰了突發事件的分類分級,完善了應急組織體系,優化了應急預案體系,強化了信息報告及處理,提高了預警和應急處置的可操作性,突出了突發事件的新聞信息發佈,完善了應急保障措施。
原預案于2009年5月8日出臺,為及時處理郵政突發公共事件,指導和規範郵政行業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通信權利,發揮了積極作用。為適應新形勢要求,國家郵政局按照預案動態管理制度啟動對原預案的修訂工作。
會議還審議了《國家郵政局2013年上半年會議計劃》、《國家郵政局2013年培訓計劃》和《國家郵政局省級以下郵政監管機構業務用房建設標準》,並聽取了2013年全國郵政普遍服務監督管理工作會議籌備情況的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