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費者在北京集郵市場購買到變造的《壬辰年》(生肖龍)郵票,誤認為是《壬辰年》郵票的新品種,造成經濟損失。根據《集郵市場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集郵票品經營者不得從事的活動,第一項規定,不得“經營偽造、變造的郵資憑證”,各級郵政管理部門正在對集郵市場進行檢查。
此次發現的變造郵票,主要採用局部去除郵票畫面上某種顏色的手法,使缺色的郵票看上去像是新的郵票品種,用變造的方法達到欺騙消費者的目的。
國家郵政局特別提醒廣大集郵消費者在購買郵票時認真識別謹防上當,相關部門在收寄郵件時也應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