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海南省在全國率先實施了五項從業人員社會保險省級統籌,進一步增強了基金共濟和抗風險能力。這是記者從3月8日上午在文昌召開的全省社會保險局長會議上獲悉的。
據介紹,2012年,全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分別為214.1萬、205.2萬、115.2萬和110.7萬人,同比增長6%、6.8%、9.8%和9%,超額完成部裏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新農保、城居保和城鎮居民醫保的參保人數分別為242.3萬、27.2萬和173.2萬人,完成了省政府下達的目標任務。
基金總收入分別為123.02億元、35.12億元、2.12億元、1.65億元,同比增長6.3%、11.4%、13.9%和30.9%,總支出分別為114.36億元、29.38億元、1億元和1.09億元,同比增長20.2%、23.8%、20.5%和47.2%,累計結余分別為94.07億元、39.75億元、6.44億元和3.24億元,同比增長10%、17%、21%和20%,抗風險能力明顯提高。
去年,海南省連續第8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從2006年的588元調整到2012年的1526元,增加了160%,有效保障和改善了全省42.7萬多名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城鎮職工醫保待遇最高支付限額從全省最低市縣的16萬元提高到統一的26萬元,政策範圍內實際報銷比例達85%;城鎮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每人每年240元,比上年增加40元,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當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增加系統性紅斑狼瘡為門診特殊病種,較大幅度提高尿毒症等特殊病種待遇。工傷保險多項津補貼標準上調,新增住院伙食和交通補貼。生育津貼標準調整為職工所在單位工資總額平均值,消除了待遇差別;男職工未就業配偶生育醫療待遇全額支付,報銷水平居全國首位。
另據介紹,2013年海南省將著重開展整合新農保、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啟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探索從業人員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間的銜接辦法,大力推進企業年金工作,研究建立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制度,組織實施大病保險試點,推動醫療保險城鄉一體化建設,研究出臺將從事海洋捕撈業人員納入工傷保險辦法。(記者張惠寧 通訊員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