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3月17日)從自治區政府法制辦獲悉,寧夏將對現行有效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這是自治區從1988年開始,26年間第十次對“紅頭文件”進行“瘦身”。
此次寧夏將清理政府制定的現行有效的政府規章,包括各級政府及縣級以上政府部門、直屬機構制定的規範性文件。重點清理與我國《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 以及《行政強制法》等上位法相抵觸的規定;在投資領域、準入條件、金融服務、財政扶持、稅費負擔、社會服務等方面與《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若干意見》不一致的規定;不符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的規定;明顯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規定。
規章、規範性文件清理按照“誰規定,誰清理”的原則組織實施。清理時,政府規章的修改或者廢止,由制定機關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作出決定;規範性文件的廢止或者修改由制定機關依法作出決定;其他機關的規定存在限制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與法律法規相抵觸或不符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等情形的,按照規定程序上報或者轉送有關機關處理。
據了解,從1980年至2012年,自治區政府共制定政府規章662件,從1988年至2012年經過9次較大規模專項和全面清理,共宣佈廢止和失效政府規章463件,共宣佈廢止和失效規範性文件378件。2012年,寧夏組織展開了清理地方保護主義和區域歧視性政策規定工作,對現行有效的225部地方性法規、218部政府規章、5620余件規範性文件和其他文件進行了全面審核清理,對885項行政許可及非行政許可審批進行了清理。(記者 高莉 實習生 孔瑞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