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安廳交管局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嚴懲客運車輛及駕駛員交通違法行為。運輸單位的客運車輛,2012年3月份以來發生2次以上(含2次)20%以上超員、超速50%以上(高速公路20%以上)違法行為的,依法對企業直接負責人處5000元罰款。
公安交管部門將強化源頭管理,嚴格客貨運車輛檢驗監管,實現客運車輛定期檢驗率達100%、貨車定期檢驗率力爭達90%目標。整頓機動車駕駛人培訓機構及社會化考試場地,規範駕駛人培訓考試工作,提高駕駛人安全技能。升級改造IC卡計時管理系統,建設駕駛人考試網上預約系統。
4月至9月,全區將開展整治貨車交通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結合交通運輸部在寧夏試點重型載貨汽車和半挂牽引車安裝北斗車載終端,集中排查整治開快車、超載等十大貨車野蠻行為。(記者 王海英 實習生 劉思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