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海市政府辦公廳公佈了《關於本市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明確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要求,切實貫徹落實各項房地産市場調控措施。
進一步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的住房限購措施和相關操作口徑。房屋管理、稅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等部門要加快研究建立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市擁有住房情況、購房人納稅或社會保險繳納情況、購房人婚姻狀況信息交互共享,完善住房限購措施的操作流程。
繼續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落實好首套房貸款的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政策;嚴格執行第二套住房信貸政策,重點強化對異地、外籍、離異、低齡人群等借款人的貸款資格審查,不得向不符合信貸政策的借款人違規發放貸款;嚴禁發放第三套及以上購房貸款。銀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日常管理和專項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及時加以制止、糾正。金融管理部門要加強政策實行效果監測和評估,做好預案,並根據市場變化,適時調整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
稅務、房屋管理部門要密切配合,對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規定應徵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徵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依法嚴格按照轉讓所得的20%計徵。繼續穩步實施個人住房房産稅改革試點,引導住房合理消費。稅務部門要繼續推進應用房地産價格評估方法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徵管工作。
《實施意見》還明確,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按照全年供應量不低於前5年年均實際供應量的要求,結合實際,統籌安排編制本市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應計劃,保證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土地供應,一季度公佈全市年度供地計劃。對中小套型住房套數達到項目開發建設總套數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符合信貸條件的前提下,優先支持其開發貸款需求。
上海還將深化完善“四位一體”住房保障體系,全力推進大型居住社區建設和舊區改造。確保全年新開工建設、籌措各類保障性住房和舊住房綜合改造10.5萬套、750萬平方米,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0萬套、730萬平方米。全年拆除二級舊裏以下房屋70萬平方米。
30日公佈的《實施意見》對加強市場監管,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也有表述。明確要嚴格執行商品房預銷售各項制度規定,房屋管理與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配合,進一步嚴格執行“一房一價”、明碼標價,商品住房銷售方案備案審核等規定。對預銷售方案報價過高且不接受房屋管理部門管理指導的,可暫不予受理銷售方案備案、暫不核發預售許可證。對擅自超過備案價格銷售,違反明碼標價、“一房一價”規定的,採取暫停網上簽約等措施,並依法嚴厲查處。(記者 張奕)